家电下乡标识下月启动 考验渠道和售后服务
2008年01月25日 14:4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昨日,记者从家电下乡系统管理网站获悉,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2008年2月1日后生产的试点产品必须有家电下乡统一标识。
便于农民识别购买
据悉,为了便于农民更好地识别试点产品和指定销售店,商务部、财政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统一的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和指定销售店的标识。标识由五个不同的几何形状组成,用红色填充,图案中间镂空部分构成了一个房屋的形状,代表着农民的住所。整个标识用红色作为主体色调,象征着火红的农村家电市场氛围,反映了政府对农民的关爱。从分类上看,标识分为家电下乡试点产品标识、家电下乡指定销售店标识。
根据通知,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在试点产品机身上喷涂或粘贴标识。家电下乡标识已于1月21日正式启用。2008年2月1日后生产的试点产品须有家电下乡统一标识,2月5日前完成标识牌及宣传制作。
考验渠道和售后服务
家电下乡目前的试点工作在山东、河南、四川三个农业大省展开,选择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等三类产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暂定在2008年5月底前结束。这些产品上市后,政府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农民补贴。据悉,此举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农村消费,另一方面也为家电企业打开农村销量。
不过记者获悉,这一政策在实施中并不是“全能”。一方面,农村市场分散,农民在县城购买极其不便。中心城镇辐射能力不强,销售渠道单一和缺失,成为制约家电下乡开展的一个瓶颈。另外,很多地区售后维修为空白状,如何合理分配售后维修网点,培养农村家电技术人员和制定透明的售后收费标准,也将考验家电下乡政策。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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