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布了新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较去年10月出台的原有结算费用大幅下降六成。据了解,结算费用的降低将减少联通、铁通等缺乏骨干网和海外出口的中小运营商的相关费用支出。
那么,信息产业部为何选择在新年刚刚来临之际出台《办法》?此次出台对两大固网运营商是利是弊?该《办法》是否蕴藏深意?对此,万方咨询机构总监付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固网运营商的业绩,在固网运营商已经发展困难的情况下,此次调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也预示着电信政策调整将加快,电信市场格局将在不久的将来发生变化。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国与国间、各国内部的结算价格整体显现了下降的趋势,我国相对于其他国家的互联网价格也明显开始下降。
然而,相比之下,我国国内网间结算价却远高于国际结算价格,特别是对于没有骨干网的运营商,过高的、不合理的互联网网间结算价,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经营,导致他们的经营受损。
“可以说,过高的互联网结算价,对整个电信业的健康发展、有效竞争的形成都产生了负面影响,最终受影响的是用户的利益。因此,调整结算价是保证电信业发展、促进公平、合理、有效竞争,以及保护用户利益的需要。”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程旋告诉记者。
事实上,早在2006年,信息产业部就将互联网网间结算研究作为当年的一个重点问题,其中,研究互联网互联成本,调整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都是具体的工作内容。如果从更宏观的角度看,网间结算也是电信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因此,选择这一时间做调整,是管制改革的必然、市场发展的需要、各方利益平衡的要求。”程旋表示。
那么,该举措是否蕴藏深意?程旋认为,根据《办法》,各单位在网间互联时,应依此办法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费用,在协商结算时,应充分考虑网络规模、流量等因素。从中不难发现,在互联互通上,互联双方的协商还是放在第一位的。
也就是说,政府主张先由市场自行决定是否互联,包括结算方式和费用,如果互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信息产业部才进行协调、做出行政决定。这体现了政府在管制上的“站高一个台阶,退后一步”的理念。
在互联结算中考虑网络规模和流量等因素,这是国际上网间结算的一种趋势。说明我们的互联网结算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
而谈到《办法》是否会对固网运营商产生影响时,程旋认为,互联结算价的下调,对整个电信市场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缺乏骨干网和海外出口的中小运营商,由于网间结算价下降,将使他们的经营成本有所下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盈利空间将增加。同时,他们的竞争力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而对于两家固网运营商来说,随着结算价的下调,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两家固网运营商的业绩。“但是影响不大。”程旋告诉记者。
不过,付亮则认为《办法》对固网运营商会产生比较大的不利影响,付亮甚至用“雪上加霜”来形容固网所面临的困境,所以,从2007年电信市场的“暗流涌动”,联想到此次信产部《办法》的出台,付亮认为,电信市场相关政策将有一定的调整,届时,电信市场格局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