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集团旗下三联商社因兴业银行承兑票据一案突遭法院追债。昨天*ST三联公告称,5月6日收到济南市中院执行通知,因与兴业银行承兑票据一案的判决书已经生效,济南中院5月6日下午对三联商社银行账户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冻结标的金额为4500万元。截止到5月7日中午12点,三联商社5个结算账户已被查封,被冻结涉案金额133万元,三联商社表示,由于银联刷卡在途资金陆续进账,这一数字还将不断增加。
据了解,2006年12月,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下称“兴业银行”)向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三联配送”)发放4000万元抵押贷款,抵押物为三联配送在济南市一幢房产的地下2-3层以及地上1-6层,其评估价值为6536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07年6月。与此同时,三联配送将上市公司前期出具的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兴业银行。
因未能及时偿还贷款,兴业银行将三联商社及三联配送告上法庭。法院虽然判决三联配送偿还贷款,但三联商社却是具体承担付款的责任方。
国美副总裁、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三联商社和三联配送都在三联集团旗下,三联集团的贷款质押涉及了上市公司三联商社,值得玩味的是,“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找不到任何记录。”三联集团通过上市公司三联商社做担保,却没有相应的购货发票及发货记录,国美集团认为,原大股东侵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5个账号被冻结,直接影响了三联商社的流动资金,希望证监会能出面干预。”孙一丁称,鉴于本案已造成公司产生实际利益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由于此事关系三联商社生存,公司已将此事紧急上报有关监管部门。(记者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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