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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消息称,央视网正在推进“筹建国家网络电视台”,但并未透露更多细节。随后有消息人士称,央视网已将此事列入“重点发展计划”,并已在春节后在成都收购原TVKOO公司团队建立技术研发基地。
与此同时,民营视频网站老板们在新年后都把自己的精力用到“搞定版权”和“视频营销”这一系列问题上,尽管具体的说法不同,但不论是购买版权、还是版权分成等各种手段大都是消除版权方的敌意,并说服传统的片商接受新的合作模式和商业模式。不久前,优酷高调对外宣布获得“我的团长我的团”网络播放权,从版权方到广告主的认可与推崇,无疑都肯定了影视剧营销产业链的上下游已经打通,视频网站准备逆势发力。
版权之争引发“广告分成计划”
2月12日,农历新年北京的第一个雨天。土豆网CEO王微选择了一个名叫“豆角胡同”的地方向媒体公布其“广告分成计划”。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2月9日到2月26日的18天时间里,土豆网将连续面对14起与版权相关的诉讼案件审理。王微甚至笑称,版权诉讼已经成为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
“我们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上述诉讼案中的某原告公司代理人对记者说,“从2006年到现在,早已经交涉过很多次了。的确很多时候他们(土豆网)都会在得到我们知会后很快删除侵权的内容,可是他们会说这是用户自己上传的,他们监控不了,能做的就只是得到我们通知后及时删除。”在他看来,视频网站对于版权问题无法做到事前监督,只能在事后修正。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有意思的是一再号称“受到视频网站伤害”的版权方,在各自的诉讼要求中并未要求视频网站“彻查并不再侵权”,大多只要求“赔款”。
对此新浪总编辑陈彤认为,“所有的版权方其实都不会真的去算计能从视频网站那里分到多少钱,比起这些收入来说,互联网真正的价值在于传播。所以视频网站需要提供一种付费方式让版权方最终认可自己,而这种方式的决定权不在视频网站,而在版权方。”
事实上,在被问及为什么要采取广告分成方案的时候,土豆网CEO王微表示,这个方案两年前就有了,但后来被放弃。现在是因为“市场发生了变化”。
此前Youtube也曾面临同样的问题,但遭到版权所有人的抗议后,Youtube制定了删除没有授权的上载内容的政策,并于2007年启动了广告分成方案。
欲借热播剧迈过“生死门槛”
区别于土豆网遭遇的“密集诉讼”,另一家视频网站优酷在版权方面的情形看上去要好很多。
“优酷在发展版权合作关系和模式方面一直走得比较靠前。”优酷网CEO古永锵说,“诉讼只不过是最后的手段,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在上升到诉讼之前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或者积极主动去对外谈定媒体合作。视频领域全面走向正版化的进程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优酷网运营副总裁兼总裁助理魏明介绍,优酷目前获得版权内容主要有4大模式:一是直接付费购买;二是保底+分成;三是分成;四是资源互换。目前,优酷直接购买比例最大,占70%左右,“因为这样简单”,经过了2008年“合计划”的积累,优酷基本上迈过了版权和营收的生死门槛。
“电视台肯定是电视剧主要发行渠道,但互联网是一个尝试与补充。”魏明介绍说,类似于电视的前后贴片,以及暂停广告的植入等,其销售都是“以播放次数为单位”来计算价格的。
优酷之前启动的“网络首播剧场”实际上就是把电视台“借热播电视剧销售广告”这一成熟的营销模式几乎照本宣科地搬到了互联网上。古永锵表示,“以媒体特性来衡量的话,视频网站更偏向于电视媒体。除了提供资讯服务之外,还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娱乐功能。”
魏明称,今后优酷仍会沿着这条路子走下去,热播剧场今后肯定将成为主打。
去年上半年,第二批拿到视频牌照的P2P视频播出网站悠视网曾表示,公司已经率先实现盈利,因为使用P2P技术使带宽成本比视频分享类网站要少得多。相比之下,视频分享类网站还要经过黎明前的黑暗。
“在2007年我们几乎是没有收入的,但现在我们的广告收入每个月都在呈双位数增长。”而根据古永锵的计划,优酷网预计2009年广告收入达亿元并实现盈利。
土豆网CEO王微也表示,今年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开始上升为“尚值得一提的数字”,这样“拿着钱”去谈合作,更能为版权方接受。
去年4月28日,土豆网获得第四轮5700万美元融资后表示,之后的工作重点是广告与版权,“新获资金除加强硬件投入,很大一部分将用来购买版权。”
不管是分成还是购买获得的版权,对于视频分享网站来说,在解决版权问题的同时,也要实现成功营销、走向盈利的任务,2008年后半年,可以说是“决战时刻”。
“2009年是视频网站规模化收入开始出现的一年,也应该算是视频网站真正站起来的一年。”古永锵说,“在经历过2008年的营销元年铺垫之后,2009年视频网站无论在影响力还是收入方面都将取得本质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