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确:民营视频网站重新登记后可继续从业
2008年02月04日 14:28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评论
民营视频网站可以继续做下去了。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昨天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
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规定》,《规定》第八条称,从2008年1月31日起,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企业,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目前运行的视频网站大多数不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昨天以答记者问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有传播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轻微违规的要限期整改。
不过,《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条件,即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强调,《规定》明确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利于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对于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的这一解释,民营视频网站优酷网CEO古永锵昨天表示欢迎,并称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管理。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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