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相互推诿扯皮 不良短信究竟谁管?
中新社北京九月六日电 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罕见地以近一个版的篇幅提出质疑:不良短信,究竟谁管?
手机是用户通信工具,也属于私人“领地”,而每天大量扑面而来的“短信骚扰”令手机用户不胜其烦,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时下,垃圾短信泛滥:“代办学历、高息贷款、抽中大奖、楼盘热销、打折机票……”,接二连三,让人防不胜防。
对此,《人民日报》记者拨打联通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回答说:“您别理它,也别回复,这属于私人业务,我们无权屏蔽。”接线员建议打一一0。
记者拨打一一0,警察说:“涉及违法犯罪的短信你可以举报,卖楼、卖机票的广告类短信,我们没法受理。”
记者又拨打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热线,回答是“没有构成消费,不在我们受理范围内。”
记者又拨打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举报电信用户申诉电话:“对商业性短信,目前还不好控制。”
记者又拨打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垃圾短信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负责。
记者又拨打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回答“您可拨打中国互联网协会举报受理中心。”
记者又拨打了中国移动客户服务热线,服务人员说,该公司只能限制属于移动公司的号码,如果垃圾短信由联通号码发送的,您就找联通公司咨询。
《人民日报》记者电话打了不少,话费花了不少,无奈只讨到了“如此说法”!
《人民日报》发表三位专家的评论说,不良短信因其内容不同、后果不同,接收者所受到的损害也不同,有时隐私权、人格权等人身权受到损害,上当受骗的手机用户的财产权也有可能受到损害。
专家指出,如果中国能够借鉴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实行的手机实名制,则可能更为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
专家指出,香港制定了《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草案》,值得内地借鉴。该草案规定:促销电子邮件、传真、录音电话、手机短信以及视像信息将受到规管,发布信息者须注明来源,并提供“拒绝接收”选项供市民选择……若促销者违规发出信息,初犯者最高罚款十万港元。
手机实名制在中国一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那么,垃圾短信,究竟谁管呢?《人民日报》强调,不良短信治理的根本在于要抓住源头,尤其是电信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