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广东惠州消费者邱先生致电本报,投诉说他维修洗衣机不料却遭遇烦恼。邱先生在2005年初以1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上个月洗衣机出现故障,不能运转,于是找厂家上门维修。拨打了厂家的售后服务电话,几经交涉后,厂家方面表示需要支付50元的上门费,但不再收取维修费。邱先生答应了。
可没想到的是,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表示,故障是洗衣机的电机线路老化所致,必须更换电机,一台电机的价格是230元,并出示了收费价目表。同时还要更换其他部件,部件费用一共是280元,加上上门费50元,就是330元。一听这个报价,邱先生就愣住了:现在这台洗衣机就是卖,也卖不到200元,怎么修一下就要300多元?于是邱先生就要求维修人员不换部件,给修一下就可以了。维修人员却表示没法修,只能更换部件,还说现在对于这些部件都是只能换不给修,这样是为了保证机器的性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听到这儿,邱先生更纳闷了:维修维修,不就是对坏了的部件进行修理吗,怎么成了简单的更换呢?而且费用这么高,消费者如何承受得起?虽然邱先生一再请求,但维修人员坚持只能换部件。由于担心以后洗衣机再出现类似的故障,要反复维修,不知道费用要多少,邱先生无奈地放弃了维修,即便这样,还是支付给了维修人员50元的上门费。
此后,碰巧一个略懂家电维修知识的亲戚来串门,听说了情况,就主动帮忙,没两下,洗衣机竟然给修好了,原来故障原因只是线路接触不良。邱先生高兴之余就更加气愤了:本来是相信厂家的正规维修,担心“杂牌军”坑人,没想到厂家的售后竟然也是这么坑人,一点儿都不负责任。
记者调查了解到,现在大多数厂家的售后维修都是采用只换部件不给维修的做法。一家企业售后维修人员向记者透露,厂家承诺免收维修费,因此如果仅仅是维修,就没法收费了,更换部件不仅能够收取高昂的新部件费,还能将维修费囊括其中。而且这样做还能保障机器的使用效果,减少麻烦,对故障部件只换不修,这差不多是行业的潜规则。
事实上,家电维修市场的乱象早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为此国家也专门制定过相关的政策,例如2005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家电维修知识匮乏,法规也无法界定相关部件的维修和更换条件,使得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为了一己之便,造成现在家电维修市场上“只换不修”现象普遍,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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