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联商社的核心工作都围绕着整个营运层面的稳定,当然也会尽力去排除干扰因素。”昨日,国美电器一位不愿具名的高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高院已对三联集团诉国美电器等股权拍卖纠纷一案作出裁定,称该案并非普通的委托拍卖合同纠纷,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三联集团应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月5日,三联集团就2008年2月14日的三联商社的股权被拍卖一事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与该次拍卖有关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一起列为被告。1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3月17日,山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裁定。裁定书认为,该次拍卖系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而强制委托拍卖所产生的争议,并非普通的委托拍卖合同纠纷,因而三联集团的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受理条件。
面对诉讼案的“流产”,有消息人士表示,三联集团正组织有关专家寻求解决途径,并有可能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就此,国美电器内部高层则表示,三联商社已逐渐走入正常运作轨道,国美会尽量维护其发展环境。(记者/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