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本报记者获悉,由于主要被告国美电器“无法送达诉状”,改由济南国美代收,原定于18日开庭的“三联集团诉黄光裕(黄光裕新闻,黄光裕说吧)操纵拍卖案”或将延期。
但三联方面锁定胜果的急切已显露无遗。
此次诉讼,三联集团志在夺回2008年初被拍卖的2700万股(10.67%)三联商社股权。此前,为了保证如期开庭,当第五被告永道投资“无法送达诉状”时,三联集团选择了对其临时撤诉。
三联集团的底气,一方面来自证监会证实“对三联商社股票异常交易立案稽查”,另一方面便是其手中已经掌握的证据。
而对于即将到来的诉讼,国美方面仍不予置评,国美常务副总裁王俊洲只说:“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此前,国美刚刚在与三联集团的争夺中取得先手。2月2日,通过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国美电器正式入主三联商社董事会。
提前设局
三联集团认定,黄光裕操纵三联商社的路径大致为:前期,在山东寻找代理人——寻找合适的上市公司股权;设局,找出三联商社的漏洞,利用拍卖制造收购概念;最后达到二级市场拉抬效果。
当时的背景是,截至2007年底,三联集团共持有三联商社4978.2602万股,占总股本19.71%。其中,定于2013年解禁的限售流通股4976.5602万股,由于三联集团外债高筑,当时已被多家银行轮候冻结。
中信济南分行便是其中之一,其与三联集团的瓜葛则起源于两年前的一份担保合同。2006年初,在中信济南分行与上市公司三联商社签署的借款合同中,三联集团下属的三联城建提供了担保,抵押物便是三联城建的一块地皮。
按照三联集团的说法,抵押的地皮后来被规划局变更为公共绿地,银行要求变换抵押物。此次变更中,三联集团的欠款已还清一半(余数为3900万元),三联集团的抵押物变为2700万股三联商社股权。
一位三联集团高层解释称,另一半欠款未还的原因是:“如果全还清,就在这家银行清户了,当时我们资金情况刚刚好转,如果一家清户,会对其他银行造成负面影响。”
但让三联集团方面意外的是,2008年春节前,事情突然反复,中信济南分行坚决要求拍卖这些股权。“当时我们请他们的一个前行长做工作都不行。我说我们要求不高,再推迟3天行不行?这点都不同意。”
来自证监部门的信息表明,正是自2007年9月以后,黄光裕开始分批在二级市场买入三联商社股票。
据这位高层透露,黄光裕的操盘手中,有一位来自山东,与山东龙脊岛(由其出面竞拍)的母公司山东建邦,有很深的渊源;而龙脊岛的两家股东之一、山东瑞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廷岭,与中信济南分行资产保全部的一位负责人又极为熟稔,多年前曾为生意伙伴。“两人此前曾合伙做过生意,包括开美容院。”这位人士说。
这位三联集团高层甚至表示,通过在三联商社设局,代理人获得“中介费”2500万元。三联集团称,黄光裕正是通过代理人的关系找到中信济南分行这位负责人,为下一步“突然拍卖”铺平了道路。
三联集团更大的质疑在于拍卖股权的数量。最终被拍卖的2700万股,占三联商社总股本的10.67%,拍卖竞得者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联集团认为,当时每股评估价为2.48元,2700万股已达到近6700万元,远高于其对银行的欠款3900万元,“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制造二级市场的收购概念”。
但对于拍卖股权的设计,上海隆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中余认为,三联商社长期以来资金压力很大,如果不是拍卖控股权,银行想收回抵押资产的可能性非常低,“不存在着三联集团认为的多卖现象”。
拍卖悬疑
对于拍卖过程,三联集团亦认为“有恶意串通的嫌疑”。一是,时间安排上只给竞拍者留下4个工作日的时间;二是,抬高竞拍者进入门槛。
这位三联集团高管说:“一般拍卖通常要求按标的物5%缴纳保证金,(他们要求的)1000万元保证金,标的物的价值应该是2个亿,明显就是设置高门槛。一般的单位不可能有这么多的现金,尤其在春节过后,而且要求这么短的时间内(4个工作日)缴齐。”
2008年2月14日,拍卖当天,短短8分钟,三联商社2700万限售流通股从7元起拍价飙升至19.9元成交,创下“天价”成交纪录。
上述三联集团高层称,拍卖会期间,三联集团已下决心“无论如何要把这2700万股拍回来”。但他透露,当拍卖师喊到19.9元时,他与场内举牌者的电话断了,否则三联方面的代表会一直举下去。
“我一直讲不要停,不要停”,但场内代表听不到电话不敢举了。之所以不惜代价,他解释说,“实际上,无论价格多高,我除去支付银行欠款、支付拍卖公司佣金,钱还是我的”。但他最终的成交价仍让他吃惊,“事前预测也就能到十五六块钱,谁也没想到这么高”。
相应的,在二级市场上,3月4日复牌后的三联商社,股价从9.68元连续六个涨停,最高收于17.68元。
此事也因此迅速进入刚成立不久的证监会稽查总队视线。一位证监会负责监管调查的官员曾对本报记者表示,龙脊岛又不干家电,他买了干什么。
拍卖会两个月后,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三联商社二级市场股价异常波动”——发生于2月14日的拍卖会成为重点调查对象,而由此追朔,背后操纵者逐渐浮出水面。
三联集团称,“拍卖法说的很明白,恶意串通,拍卖无效”。但这位高层也承认,当时,痛失控股权后,他们虽有怀疑,但并没有明确的证据。
不过,2008年8月26日三联商社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让他们获得了一份可以被各方承认的证据:国美的关联企业——战圣投资执行董事刘春林和经理韩月军分别在2008年3月18、19日两天各卖出6万余股三联商社股票,监事刘春光则在2月-8月间频繁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008年11月黄光裕“出事”令事件逐渐浮出水面。这位三联集团高管表示,更多的证据可能要随着“黄光裕案”的进一步调查不断披露。(李炎)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