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集团起诉国美集团案传票被退 庭审延期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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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集团起诉国美集团案传票被退 庭审延期
2009年02月12日 08:4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周二独家报道的三联集团诉国美股权拍卖纠纷案或延期开庭得到官方证实。

  昨日,三联集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告知,原定于2009年2月18日的开庭审理被取消,其原因是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传票等法律文书因无人签收被退回。

  据知情人士介绍,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9号。根据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这一法定的工商登记住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件,因无人签收被退回。根据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被告的,原定的开庭审理将无法如期进行。

  2008年12月25日,三联集团向山东省高院递交起诉书,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公司等六单位推上被告席,这一拍卖合同纠纷案定于2月18日开庭审理。此前,由于联系不到6名被告之一的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导致诉状无法按期送达。对此,三联集团决定撤销对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只对另外5名被告提起诉讼,以此排除诉讼障碍,推动诉讼如期开庭,但三联集团再次遇到阻碍,未能如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被告在本案中已是第二次。

  据了解,新的开庭日期尚未确定。有关人法律人士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据此,人民法院会重新为被告指定一个不少于1个月的举证期。新的开庭日期虽未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将会是1个月以后的某一日期。

  国美华北大区总经理、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向记者透露,据其了解,山东省高院一共向国美递送过两次相关文件,第一次国美没有收到,第二次也就是最近两天才刚刚收到。国美立即回函,不过似乎时间上已经晚了,该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肯定要延后了。但具体会在什么开庭,山东省高院方面还没有通知国美。 (郑义 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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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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