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具"新国标"五一实行 部分标准高于欧洲国标
2008年04月29日 11:11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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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装修的家庭一定注意挑选符合“新国标”的燃气灶。5月1日,我国将实行新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版国家标准在主火功率、熄火保护装置、环保条款以及燃烧器料、检验规则等多处做出了修订。昨日,记者在成都部分家电卖场走访时看到,如今大火力、带有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已经抢先上市,“新国标”也成为燃气灶的主要卖点。明年1月1日起,旧标准的燃气灶将不得在市面上销售。
据悉,新标准要求全部类型的燃气灶都必须强制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消费者在使用燃气灶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灶火被风吹灭、被汤水溢出浇灭等情况,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能及时切断气源,避免事故发生。而目前一些品牌灶具已经率先达到新标准的准入门槛,防漏气的0秒点火、自动切断气源的熄火装置都是燃气灶安全性能和技术水平提高的一个标志。“新国标”还规定,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至少有一个灶眼的热负荷由原先的“≥2.91千瓦”改为“≥3.5千瓦”。这意味着,燃气灶的火力将大大提高。“灶具应有一个灶眼的火力在3.5千瓦以上”的标准,也适应了四川人的“大火力”的烹饪习惯。灶具产品的部分安全及技术参数较之前标准均有大幅度提高,部分修订后的标准甚至高于灶具业发达的欧美国家标准。
据了解,“新国标”于5月1日起实施,所有企业必须按新标准生产燃气灶,今年5月1日-12月31日为调整缓冲期。今年5月1日前生产的旧标准燃气灶,仍可在市面上销售。从明年1月1日起,旧标准燃气灶不得销售,市面上的燃气灶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董馨)
【编辑:马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