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开具“家电下乡”的专用发票,直接影响了农村家电经销商的积极性。“家电下乡”的产品由于定价低,生产环节没什么钱赚,有的型号甚至亏本;经销商也没钱赚,如果再开具专用发票,肯定赔钱
昨天,商务部、财政部召集涉及“家电下乡”政策的相关企业、三个试点省份以及十多个省相关负责人、行业专家,齐聚青岛小结“家电下乡”上阶段的经验教训,酝酿下一步如何推进。《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业内有消息称,“家电下乡”政策有可能会扩至十多个省份。
取消专用发票
令人关注的是,3月底起,四川、山东、河南三个省依次下发了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简化农民买“家电下乡”产品领补贴的手续,取消了“家电下乡”专用发票。
农民申报补贴时,只要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乡级财政部门即可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确认,发票号码可以不再录入。
长虹市场支持处处长张暄解释说,之前农民领取“家电下乡”补贴时,必须凭购机发票。后来,这三个试点省份发现,卖了30万台的“家电下乡”产品,结果领取补贴的农民却只有3万人。
因为开具“家电下乡”的专用发票,直接影响了农村家电经销商的积极性。“家电下乡”的产品由于定价低,生产环节没什么钱赚,有的型号甚至亏本;经销商也没钱赚,如果再开具专用发票,肯定赔钱。张暄透露,开具专用发票,大约等于经销商再加多4.2%的税。因此,三个试点省份最近取消“家电下乡”的专用发票,等于给了经销商优惠政策。
酝酿扩大范围
那么,目前在三个试点省还在优化“家电下乡”操作方式的情况下,就将“家电下乡”政策往更多的省份推广,是否合适呢?
张暄认为,三个省都能顺利推进,将“家电下乡”政策向更多的省份推广,应该问题不大。以四川省为例,经过两轮政策调整(在取消专用发票前,还取消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属地化原则”),“家电下乡”的产品销量迅速提升。四川、河南、山东三个农业大省,涵盖了山区、平原、少数民族等多种情况,
当然,现在还有产销衔接、售后服务、加强宣传、规范渠道网络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比如,“家电下乡”的产品是否真正满足了农民的需求;农民在当地的强势经销商处是否能方便买到“家电下乡”产品;广大的农民是否都充分了解“家电下乡”政策。
一位家电企业的老总告诉本报记者,业内相传国家相关部门正在考虑将根据前段的试点经验,把“家电下乡”政策推广到另外十个省。但相关政策在昨日的青岛会议上并未得到确认。(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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