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6人团伙通过克隆淘宝网页面诈骗购物者20余万元。近日,丰台检方已对他们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昨天透露,对于这种克隆网站的行为,我国目前尚无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
2008年2月,王先生在淘宝网上联系到卖家张某买手机,张某通知他到淘宝网的另一个页面下订单,并给王先生发来链接。王先生登录后,见依然是淘宝网页面,并使用支付宝交易,就没产生疑虑。
他填好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信息后提交,系统显示“繁忙”。王先生见无法交易,就另寻卖家。几天后,王先生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显示“个人消费3000元(网上支付)”。王先生马上回来找张某,他已经不在淘宝网上了。王先生查找交易页面发现,张某给的“淘宝网”显示的网址是“www.taobaoo.com”,比真淘宝网址多了个“o”,页面色彩、标识跟真淘宝网一样。
王先生报警后,警方将张某等26人抓获。办案检察官杨帆介绍,该团伙通过克隆淘宝网诈骗60余起,获取财物20余万元。
记者昨天登录www.taobaoo.com网站,发现该网站已变成分类链接网站,没有网上购物内容。
骗术揭秘“木马”窃账号盗钱财
检察官杨帆介绍,张某等人克隆淘宝网,在能提供虚拟空间的运营商那里注册域名,然后开通运行。它的注册域名与被克隆网站的域名极其相似。
之后,张某等人便在其他网站上发布销售商品的信息,并将消费者引入他们制作的假淘宝网页,骗取消费者输入银行账号和密码,并通过木马程序记录下这些数字,盗取钱财。
检方说法
尚无法规约束克隆网站
杨帆说,目前我国的各大门户网站,特别是大型的搜索引擎,均未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这类克隆网站进行识别和屏蔽,也没有相应的举报预警措施。因此,克隆网站便可在互联网上大行其道。此外,对于这种克隆网站的行为,我国目前尚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和规范。(记者于杰 通讯员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