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反正是货到再付款,不怕其中有猫腻,但恰恰是这个心理被电视购物公司抓住了。”一位听信电视购物广告、用3000多元购买手表的厦门市民林先生说。
要开箱验货得先向快递公司交付代收货款,一旦交了钱想退货就须经寄货方同意,利用快递公司只负责送达不负责商品真伪的特点,“货到付款”正成为不法电视购物商家欺骗消费者的新花招。
瑞士原产手表竟是广东制造
2月17日下午,厦门市的林先生来到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金尚分公司,提取自己订购的瑞士原产手表。在向速运公司交付代收货款前,林先生想打开包裹现场查验一下,但速运公司坚持交钱签收后方可开包验货。
几番争执后,最终林先生交付了3019元货款,并当场打开了包裹。让林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原本订购的瑞士原产手表竟是广东生产的。发现上当后,林先生要求速运公司退回货款,但遭到了拒绝。速运公司方面表示,他们只负责送货,至于包裹里的商品争议是寄件人和收件人双方的事。
在林先生包裹的邮寄单上,寄件公司名称一栏为空白,寄件公司地址为“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林先生按单子上的寄件公司电话打过去,对方说马上交给售后服务部门处理,之后电话就打不通了。
林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他在一家电视台的购物广告上看中了瑞士原产手表,就打电话咨询,接线小姐向他保证是瑞士原产,还有瑞士原产的证明文件、正规发票等。记者在林先生的速递包裹里看到,寄品有三块手表和一个工艺品,手表合格证上写明产地“中国广东”,承制商为东莞长安厦边一家表业制品厂。
“货到付款”有猫腻
“我当时想交了钱就在速递公司现场开箱验货,如果是假劣商品不怕他们不认账。” 林先生表示。
在林先生收到的邮寄单上,有一行黑体字特别标明:不允许开箱验货,如有异议请致电寄方。“要想验货就要先付钱,等付了钱再发现是假劣产品就晚了,这是整个骗局的关键所在。”林先生说。
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金尚分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他们只负责将货安全送到收件人手中,至于货物本身的品质问题,并不在他们的服务范围之内。而且不能开箱验货,是寄件方明确要求的,速运公司无权违反。
记者从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金尚分公司了解到,因电视购物导致公司与收件人的纠纷并不少,而“货到付款”往往将他们无辜牵连其中。就在春节前,厦门一消费者邮购了一款手机,但货送到后打开一看,与之前承诺的完全不一样。该消费者要求退款遭拒绝后,一怒之下将送货员扣住,最后顺丰速运报警才将人放了回来。
“因电视购物上当的消费者来这里咨询求助的人不少,但多数都说不出明确的被投诉方,谁是侵害人都不知道。”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肖冬泰副主任说。
记者给林先生购买手表的电视购物公司打电话,接线小姐马上热情地推销起产品,但对公司名称、地址等问题一再回避,在记者的多次询问下,也只说出在北京市朝阳区。据介绍,一些电视购物公司只有电话与外界联络,至于公司名、公司地址都是假的,甚至电话也无法辨明属于哪个地区。
2008年下半年,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查处了在福建颇有影响的“团家国际”电视购物案件,该电视购物的电话以厦门市区号“0592”开头,公司地址也为厦门某一地点。但经调查,“团家国际”在福建省内从未注册过,电话号码实际是铁通公司的虚拟号,接线小姐并不在厦门,目的是让消费者误以为公司在厦门。
治理顽疾呼吁媒体自律守信
“电话假、地址假、公司假,消费者连要投诉的对象都弄不清楚,我们也无法受理,这是处理这一类纠纷的最大困难。” 肖冬泰说。据介绍,按“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的受理规范,消费者必须要提供明确的投诉方,能说出明确的公司名称和经营地址。
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郭寒介绍说,电视购物存在诸多风险,一是钱汇出去了,但货却收不到;二是产品虽然收到,但与广告宣传的差距很大,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质量低劣;三是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由于“无名无址”,电视购物欺诈行为有效地规避了相关部门的打击,违法成本很小,这也是久治难绝的一大原因。“团家国际”电视购物案件最后经与福建电视台交涉,结果是该广告在福建停播,但至今也没有找到违法公司及负责人。“广告播了,消费者买了,案子查了,但是谁干的却不知道。” 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人士也十分感慨。
记者采访了多位厦门市的消费者,不少人对电视购物都持负面看法,有的甚至把其与消费欺骗等同。是什么让电视购物这一新的营销形式蒙上了如此坏形象,不良电视购物的顽疾还有药可治吗?
不少人士认为,一些电视台在不法电视购物欺骗行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同志告诉记者,他们也曾与有关电视台沟通过,但电视台表示他们只负责对广告资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看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没有低俗违法等内容,至于提供的资料是真是假就管不了了,无法真正做到把关。
“关键还是诚信问题。” 厦门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电视购物广告播发时间多是电视频道的“垃圾时间”,而且一播就是15分钟乃至半个小时,电视台乐于将“垃圾时间”卖出,不良商家也需要借媒体发布不实消息,双方在利益的驱动下,一拍即合。
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相关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加强法规意识,对电视购物信息严格把关,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对广告信息的鉴别能力,不能贪图便宜,否则就会陷入电视购物商家的圈套。(记者项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