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7日,南京,“Windows XP”标记和“小心黑屏”的警示。继上月打击盗版Windows XP后,微软又针对盗版发出“最后通牒”。据微软中国公司消息,10月20日起,该公司将每隔1个小时对未通过正版验证的Windows XP被黑屏一次的手段,让正在使用XP的用户“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不是正版”。 微软公司强调,此举“与市场份额目标无关”。市场普遍认为,这是微软维护其正版操作系统利益的又一举措。 中新社发 刘建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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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7日,南京,“Windows XP”标记和“小心黑屏”的警示。继上月打击盗版Windows XP后,微软又针对盗版发出“最后通牒”。据微软中国公司消息,10月20日起,该公司将每隔1个小时对未通过正版验证的Windows XP被黑屏一次的手段,让正在使用XP的用户“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不是正版”。 微软公司强调,此举“与市场份额目标无关”。市场普遍认为,这是微软维护其正版操作系统利益的又一举措。 中新社发 刘建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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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昨天就微软黑屏事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版权局支持权利人包括微软等各机构的正当维权行为,但同时需要注意用恰当的维权方式,黑屏方式值得商榷。
阎晓宏是在昨天开幕的2008国际版权论坛上接受记者问询时作如上表示的,这是国家版权局首度就黑屏事件表明态度。微软在本月20日启动了黑屏式反盗版验证,盗版XP专业版用户的桌面背景每隔1小时将被变成纯黑色,盗版Office用户软件上将被永久添加视觉标记。这一做法立刻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阎晓宏表示,“国家版权局对包括微软在内的各种权利人组织与机构正当维护权利表示理解与支持,但是我们认为在维权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
他对微软此种维权方式是否正当未直接回应,而是说:“黑屏这种方式,我们认为是否应该采用值得商榷,维权的措施需要恰当。”阎晓宏表示,黑屏事件发生后,国家版权局非常关注此事,也关注来自用户、专家等各方面的反应,同时也与微软进行了沟通,了解了相关情况。
阎晓宏还提到了微软全球统一定价的策略,他认为,微软没有考虑到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差距,“我善意提醒他们,应该根据中国的国情,考虑其产品的定价问题。” (记者 柳志卿)
微软忙公关 未透露应对策略
昨天下午,微软突然召集部分媒体紧急沟通,倾听“民声”。
事实上,自微软宣布20日启动正版验证计划以来,微软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来自用户、法律界和软件业的批评声音不断。微软公关部相关人士也透露:“我们确实非常繁忙,甚至以前从未联系过的媒体,都不断上门要求采访。”
微软公关部相关人士表示:“正版验证计划不是针对中国专门实行,而是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言下之意,微软正版验证计划在中国引起的关注度是前所未有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没有出现过。不过面对这空前“压力”,微软方面没有透露,是否会有进一步策略应对。
针对董正伟向工商总局最新提出的反垄断执法申请,微软官方不愿做任何正面回复。但微软给予的非官方解释称,所谓“私自侵入计算机用户”是一种非正确说法,因为软件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在卖完之后就停止交易。软件产品需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持续为其提供服务,恰如杀毒软件也需要进入计算机后才能为其提供服务一样的道理。因此,通过侵入电脑影响用户信息安全是非专业理解。
此外,对于国家版权局认为“微软维权方式值得商榷”的表态,微软方面称,政府部门需要反映民情,微软一直努力和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微软再次对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对正版持保护态度表示肯定和称赞。
知名互联网专家、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吕本富表示,微软做出“黑屏”反盗版决定之前,肯定已经充分研究过中国法律,微软不存在犯法行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微软需要长期在中国市场发展,应该更多考虑用户情感。
针对微软是否存在垄断现象,吕本富表示,目前《垄断法》中没有对市场份额概念做出精确解释,但一般是按照垄断利润计算企业是否构成垄断行为。据其个人判断,微软现在还没有达到构成垄断的行为。 (记者 辛苑薇)
律师函促工商总局 建议对微软罚款10亿美元
针对微软“黑屏计划”,昨天,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通过快递继续举报,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对微软进行反垄断执法申请,请求工商总局增加一倍对微软垄断经营的处罚力度,建议对微软罚款10亿美元。
董正伟律师说,因为其向公安部公开举报引起社会巨大反响,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微软更改、延缓或者放弃“黑屏计划”的继续实施。但是微软仗着垄断优势打着“反盗版”旗号,私自侵入计算机用户进行正版验证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理应得到处罚。与此同时,董正伟认为,微软敢于这样做与其在中国市场处于绝对支配地位有关,所以,他在反垄断执法申请书上明确表示,请求肩负反垄断职责的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依法对微软这种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和价格执法检查,依法惩戒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微软产品的政府定价和听证制度,责令微软公开软件产品源代码,实现软件企业的公平竞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董正伟依据微软上一年在中国的百亿美元以上收入,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实施高限处罚,“对微软的罚款应该达10亿美元”。
另据了解,这已经是董正伟律师第二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反垄断执法申请,他今年8月份第一次提出申请,建议对微软罚款5亿美元。9月12日得到回复,国家工商总局在回复中表示,“将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董正伟)反映的问题”。 (记者 夏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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