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地图侵权案"道道通"再度胜诉 获赔偿1000万
2008年07月03日 10:13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6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道道通”状告凯立德侵犯其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以及生产销售其产品的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行为,销毁其尚未出售的侵权产品,同时判处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赔偿原告长地万方经济损失1000万元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并在《中国测绘报》上刊登声明向“道道通”公开赔礼道歉。
这是继今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凯立德侵犯“道道通”知识产权的“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作出“道道通”胜诉判决之后,“道道通”再度胜诉。去年9月,北京长地万方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凯立德的电子地图产品涉嫌抄袭道道通电子地图,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冻结了凯立德、凯立德欣500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今年5月,法院作出了“诉中禁令”的裁定,责令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以及销售其产品的佛山市劲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深圳市中佳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侵权产品。
业内专家表示,“电子地图侵权继承性”绝非危言耸听,电子地图的研发制作有很强的延续性,新的地图版本都是在旧版本的基础上修改、更新形成的,对方可以用不同版本号来掩盖,便如凯立德在北京败诉的是一个版本,在佛山败诉的是另一个版本,但就算更换了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版本号,依然改变不了侵权的本质和事实。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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