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加快制定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
2008年03月07日 08:5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表评论
“网络文化产业和产品的发展,已经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动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徐龙在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对产业的发展进行支持和规范。
按照徐龙所提出的观点,网络文化产业既包括了传统文化产品的网络化数字化,如电子杂志和数字图书馆,也包括了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形式和内容都自成一体的新型文化产品,如网游、博客、视频、彩信等。
而从产业的角度来看,网络文化产业已成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美国,其年产值已高达7000亿美元,为第一大出口产业;在欧盟,年产值为4300亿欧元,已超过电信、IT和制造业。
相比之下,徐龙认为,目前我国网络文化发展中存在几大问题。一是,我们有先进和完备的硬件,但是却缺少好的内容产品;二是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均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此外人才的短缺市场和行业准入机制都没有很好地适应发展的潮流,他认为,《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可以从管理机制、政策支持、技术支持、资金支持、人才培养、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等多个方面对整个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作出支持和规范。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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