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重庆市电信条例(修订草案)》时,大部分常委会委员认为,电信条例有“缺陷”,目前来修订时机不成熟。理由是国家正在酝酿出台“三网融合”的法规。
“国家有关三网融合实施方案尚未颁布,难以预测国家三网融合的政策规定。仅是对电信一个行业来立法,难免出现与国家政策相冲突、抵触的情况。”常委会委员高进进说,在电信条例的草案稿中,有七个条款有明显的部门色彩,没有法律依据,尚需论证。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也在发言中指出,在新形势下,仍按现在的格局来审议电信一个行业的法规,显然与发展不相符合。
最后,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将存在“缺陷”的电信条例草案“反馈”给市政府,由市政府根据三网融合的要求重新修改后,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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