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15日发出《关于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决定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底,继续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并对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职责要求、检查督导做了明确要求。在方案中明确提出,在2010年春节前对未备案或未获经营许可等违规开办的手机网站要一律关闭,对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手机网站要依法取缔,对存在管理问题的手机网站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手机网站要停止互联网接入。
关于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12月6日召开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和中央九部委关于开展进一步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的要求,决定自 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底,继续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广泛动员,迅速行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收到明显成效。
一、工作目标
1.彻底清查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使手机网络环境得到明显净化。
2.进一步明确基础电信运营商、接入服务商、网站内容提供商的管理责任,建立手机网站备案、上网日志留存等移动通信网络监管机制。
3.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使对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的辨别、处置能力得到切实增强。
4.社会公众对于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的认同感明显提高,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利用新闻、评论、访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信息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大意义,深刻揭露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社会危害,跟踪报道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抵制淫秽色情信息的良好风尚。(2010年春节前完成)
2.集中清理网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与手机信息服务相关的网站网页、网络接入、增值服务、广告发布、代收费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教育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对未备案或未获经营许可等违规开办的手机网站要一律关闭,对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手机网站要依法取缔,对存在管理问题的手机网站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手机网站要停止互联网接入。(2010年春节前完成)
3.深入查办案件。在全面清理手机网站的基础上,集中侦破、快速审结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屡教屡犯、顶风而上的要依法加大惩治力度,以此打击违法者、震慑犯罪者、警醒跟风者、教育从业者。充分发挥举报受理中心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实举报内容、及时转办举报线索、如数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中来,发动广大群众实行群防群治。(贯穿专项行动的全过程)
4.抓好源头治理。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加强手机网站传播信息的监管,严格实行手机网站备案和上网日志留存制度,落实手机接入责任,加强网站备案信息核查,整治业务推广渠道,规范代收费行为,清理服务器层层转租。(贯穿专项行动的全过程)明确网络广告代理商对其代理的广告内容和发布广告的加盟网站负有审核、监控的责任。斩断手机淫秽色情网站与基础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广告代理商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结成的相互依存的利益链条。(2010年2月底前完成)
5. 强化技术防范。各相关互联网监管部门要深入研究手机网站信息传播的规律和特点,掌握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的方式和手段,加大网络技术研发力度,切实增强对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的辨别、处置能力。研究制定针对WAP网站的管理规范,明令禁止设置访问权限屏蔽来自互联网的访问,有效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对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监管能力。督促基础运营商尽快完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提高对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发现、处置能力。(2010年3月底前完成)。
6. 严格问责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基础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内容提供商的社会责任和管理责任,并要求其立即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导致淫秽色情信息泛滥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责成企业法人代表公开承担责任、公开认错道歉、公开作出承诺(贯穿专项行动的全过程)。
三、职责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宣传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发挥舆论引导、推动和监督作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外宣部门要负起互联网管理的牵头责任,将手机网站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研究,指导、督促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的管理。
工信部门要强化对互联网、移动通信的基础管理,落实网络运营商、通信服务商的教育监管责任,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构建防火墙,从源头把住网络净化关。
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违法犯罪的侦办力度,追根溯源、落地查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做好有关法律的解释工作,为依法打击手机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法律支撑。
工商部门要依法规范网络广告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淫秽色情广告,严厉查处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代理商以及在淫秽色情网站上发布广告的广告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互联网监控,及时发现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封堵、删除和查处。
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使用手机上网,自觉抵制淫秽色情信息的诱惑。
“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动员督促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抓到底、抓到位、抓出成效。协调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督导
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要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2010年春节前,各地要就手机网站清查、案件线索办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凡是工作不负责、行动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要督促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将检查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考核之中,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010年春节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协调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扫黄打非”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提出批评,要求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组织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通报同级“扫黄打非”办公室。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写出专题报告,并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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