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07至2009年度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情况报告。报告指出了珠海电信诈骗案件的共同特点,包括受害对象以中、老年人尤其是中老年女性居多,且诈骗金额一般较大。法院提醒市民,时近年末,此类诈骗进入猖獗期,应提高警惕,加以防范。
特征
中老年女性
易受骗
在审结的此类案件中,审判人员总结了电信诈骗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电信诈骗主要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实施,受害的对象以中老年人,尤其是中老年女性居多,且诈骗金额一般较大;
犯罪分子或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或通过事先获得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拨打电话,寻找作案目标,成本小、风险低,被害人一旦上当回拨电话很容易陷入圈套;
犯罪分子通常隐藏真实身份、跨地域作案,且一般不使用固定电话,联系工具多为无开户资料或不以实名注册开户的手机或网络电话,因此难以锁定具体的作案地点与作案人;
被告人有显著的地域性特征。在审结的较为典型的第一单、第二单电信诈骗犯罪中,主要被告人均为福建安溪籍。
案情
诈骗金额最高达22万余元
2007年-2009年,香洲区法院受理审结了三宗电信诈骗案,其中诈骗金额最大的一起共计诈骗了人民币225317元。2007年3—5月间,被告人陈木顺、李树林、陈胜平等人伙同他人,经密谋、分工后,在本市及厦门两地采用手机发出短信的手段,虚构事实,冒充银行的工作人员,以银行卡需要进行升级保护为理由,诈骗当事人卡内的存款。指控及认定的犯罪事实共三单,涉及被害人8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25317元。被告人陈木顺等六人被判处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建议
应开展大规模宣传
报告还指出,由于电信诈骗案件的上述特点,案件侦破难度较大,进入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的个案还很少。相关案件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侦查、取证阶段。
针对电信诈骗案件易防难破的特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建议,应积极开展全市性的大规模社区防范宣传,联合各大媒体,以宣传已判决案例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市民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强化金融、电信等部门监管与监控,规范对银行员工和保安人员的培训,在营业大厅、A TM机显示屏和“电话银行”转账操作环节设置防范提示。
实例
几个电话骗走两万元
今年3月10日,家住金湾区的陈女士在家中接到一名自称为电信职工的男子打来的录音电话,告知陈女士家中的固定电话欠费人民币1600多元。陈女士称,她马上打114查询后,一名女“接线员”称没有欠费,但是查到她曾开户了一个用于国际长途的新号码,该“接线员”建议她打电话去南水派出所咨询一下,并称已将电话转往南水派出所。
不久,一名自称“林警官”的男子接了电话,并称需要陈女士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及存款数目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又建议陈女士将银行的定期存款转为活期来保证资金安全。
当日,陈女士到工商银行凤凰支行,并在对方的电话指示下先后将账户上的两万元人民币转入一个指定账户。等回过神的陈女士咨询银行的工作人员,才发现指定账户上的钱已被他人取走。
揭秘
诈骗者四环节层层跟进
警方查明,此类电话诈骗集团分为四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谎称对方用户电话欠费,又采取变更号码等技术冒充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人员,以对方账户涉嫌犯罪为由,诱骗被害人将存款汇入指定的“安全账号”。
第二环节和第三环节分别是提供“安全账号”,并利用网络银行立即对骗得赃款的账户进行分拆转账,电话指示其他人员取款提现。派专人将已经分拆到各个分支账户的诈骗赃款在A TM取款机或柜台进行取现。
第四个环节主要负责收集和收购以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作为提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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