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两名在电话欠费诈骗案中负责支取赃款的男青年俞某和汪某,分别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7年10个月。据西城法院介绍,这是电话欠费诈骗案首例判决的案件。
据了解,此案的两名被告人并非电话诈骗案主犯,只是最底层的小喽啰。两人受主犯的指使,在事先明知实施的是电话欠费诈骗的情况下,仍为对方支取了被害人的60多万元钱款。
被告人俞某和汪某在2004年分别因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刑,并在狱中相识。出狱后,汪某没有正经工作,于是就想到投奔俞某。两人一起干起违法的事。据俞某供述,他曾经在珠海打工,结识了来自台湾的阿兵。此后阿兵以每张几十元的好处费让他帮忙办银行卡。不久之后,阿兵又给他打电话,让他帮忙取钱,每笔钱可以得到2%至4%的酬劳。
随后,俞某伙同汪某按照阿兵的指使,将一些账户里的钱通过网上转账到阿兵给他的银行卡里,然后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出现金,并送到珠海的一家商社,再由商社转交给阿兵。俞某只知道这些钱是阿兵的诈骗所得,但并不知道他们怎么诈骗,甚至连他们的真名也不知道。
经查,多名被害人在今年2月到3月间上当受骗。被害人夏某、全某等人在家分别接到自称是电信局、法院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有人冒充其身份安装电话欠费,并在银行开设账户涉嫌洗钱,要对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后来,对方要求被害人将存款转入其所谓的法院账户,由法院现行保管,被害人随即将自己的存款转入对方提供的账户内,结果钱被骗子取走了。警方接到报案后,将俞某、汪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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