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打工仔看来,加班多的厂才是 “好厂”,因为“不加班,根本挣不到钱”。当我们抨击加班的不道德时,员工却迫切希望加班;当我们抨击富士康是血汗工厂时,前去应聘的人络绎不绝。这些尖锐的断裂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富士康并不是最差,说明了企业用工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5月14日晚,在深圳富士康龙华厂区北大门附近的福华宿舍,一名21岁安徽籍梁姓男工从宿舍楼7楼楼顶坠地,送医院后于当晚11时40分被宣布抢救无效身亡。这是今年以来富士康第9名坠楼的员工,共造成7 死2伤。(5月15、16日《羊城晚报》)
处于风暴中心的富士康被讥为“赴死坑”,成为众矢之的并不冤枉,因为无论从哪方面讲,它都难辞其咎,其管理制度、理念和方式都需进行深刻梳理和检讨。但更应该看到,如果只是将所有的矛头指向富士康,反而容易遮蔽更深层次问题;如果把罪责全部只推向富士康,反而是一种褊狭。
有论者称:“如果没有比对数据,我们很难确认富士康是一家特殊的公司,还是当下工厂体制的一个缩影。同样,没有比对材料,我们也很难确认工厂体制是一种特殊的例外,还是当下底层生活的一般情形。”在没有确切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这是理性之言。
谴责富士康的同时,更需要追问的,是谁在纵容富士康?富士康管理确实严苛,动辄加班,且违反法规———超过国家法律规定每月上限36小时的加班,在富士康很常见;员工动辄得咎的语境中,为何不见工会介入?劳动监察部门哪里去了?富士康堪称苛刻的管理体制,其实举世皆知,但当地政府部门为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地方的GDP,给海外企业超国民待遇,而疏于甚至故意回避员工的权益,是一些地方心照不宣的做法。
最让人黯然的是,虽然富士康坚持工资最低标准绝不涨薪,却从来不愁招不到工。报道中有个细节更耐人寻味:在富士康,每个员工都会签一份“自愿加班切结书”,随后的加班时间便不再受法律规定的每月上限36小时的约束。但这在许多打工仔看来,加班多的厂才是“好厂”,因为“不加班,根本挣不到钱”。当我们抨击加班的不道德时,员工却迫切希望加班;当我们抨击富士康是血汗工厂时,前去应聘的人络绎不绝。这些尖锐的断裂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富士康并不是最差,说明了企业用工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换言之,人们之所以应聘富士康,是因为:能按时发工资;有福利;环境好;安全;工作满一年,每年保底加薪3%,没有上限。这恰恰说明其他的不少企业不能按时发工资……而富士康员工愿意加班,能拿到加班费,恰恰说明其他的不少企业不发加班费、拖欠加班费。是的,正如有网友称,在富士康,人已经不再是人,只是流水线上的一个零件,实现某种功能的零件,没有丝毫成就感、成功感。那么,人被异化为机器的是不是只有富士康?其他企业是什么样子呢?据悉,在富士康厂区内,有游泳池、足球场、网吧等休闲活动的场所,试问其他的“血汗工厂”有吗?当我们关注富士康的不义和不仁时,是不是也应该关注其他企业的工人状态?他们或许自杀了,但没有被关注;他们或许濒临于自杀,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
富士康不是偶像,但也不是罪恶的渊薮。我们除了指责富士康之外,更该追问的,是那些缺位的监管部门该负何责?富士康“血汗”了,但还有没有更“血汗”的工厂?在挞伐富士康之余,更需要关注其他企业的员工,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惟有如此,九连跳的悲剧才能减少乃至杜绝。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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