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女当家董明珠为了一宗金额并不算多大的空调政府采购项目,将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此案上周正式开庭。
在引发纠纷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格力以1707万元的投标价格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者,但最终,报价为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中标。其实,目前采购方早已与中标方签署合同,生意已成定局。董明珠及其领导的格力坚持打官司的原因,是电影里秋菊的那句台词——“我就是要讨个说法!”
民告官总是让人捏着一把汗,印象中也很少有企业敢跟财政局叫板,不知道董明珠究竟能讨到一个什么说法。据报道,财政局方面的答辩状充满火药味,说格力空调歪曲事实、误解依据、混淆视听、滥用诉权……
1707万元与2151万元谁多谁少?这一目了然。总共2000多万元的东西,报价却相差400多万元,就算格力的产品再不好,也不会掉价到这种程度。何况,中标方又不生产空调,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一个中间商。出价优惠的正宗生产商出局,出高价的中间商反而中标,其合理性的确值得怀疑。
不过,格力要想据此就告倒财政局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招标中往往有很多指标模糊不清,财政局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搪塞过去。比如这一次,格力就被告知,其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星号标记的内容”。看来,这个被强调的“星号标记内容”是否合理、有无暗箱操作嫌疑,是本案的关键。目前已有不少媒体推断:打星号的限制性条款可能是为排除竞争量身定做的,而在中标方背后,可能有一个和投标方关系密切、却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的人。但愿事实并非如媒体推断这样,以至于给政府采购抹黑。但事实究竟如何?希望此案能一审到底,弄个清楚明白,以免让外人胡思乱想,影响政府采购的美誉。
事实上,政府采购的“阳光系数”究竟有多大,已成为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毋庸讳言,目前政府采购中还存在一些与政府采购制度初衷相背离的问题,比如价高质差、监管难、容易滋生腐败等。而有效规避这些问题也一直是制度设计的重要考量。在监管方面,我们已有不少严格的规定:比如须设立评审专家组、采购信息公开化等。但可惜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评审专家组往往成了摆设,因为评分的关键之处早已由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圈定好了。
经常有“政府采购一年节约了××亿”这样的统计数据见诸报端,这说明政府采购的核心是节约,为纳税人省钱。不过,有些政府采购的预算价格本来就定得很高,可以挤出的水分其实很大。笔者看重的真正节约,是和市场一般价格比较而得出的节约,比如买格力的同样产品,其市场价格是一万元,而政府采购能取得六七折的价格,这才是真正的节约。它成功实现了政府采购两个最主要的目标:一是为纳税人省了钱,二是封杀了“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腐败采购。从这个角度看,格力“讨说法”不只是简单的维权行为,更是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的行为。不管官司输赢,先为格力叫一声好! □莫丰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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