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在网瘾界定上,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者,即被认为患有网瘾。标准一出,立即引发了热议,许多人称自己“被网瘾”。
据说此次网瘾标准,还是专家在从国外引进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加以制定的。与国际接轨,又不乏本土化特点,应该说是极为先进的。可为何人们“不识相”,纷纷称“我又被网瘾了”呢?
“工作无纸化,上班即上网”的办公室族说:平时只能网上上班,但下班后连电脑都不想碰,难道也算“资深网瘾人士”?许多游戏玩家说:我玩的不是游戏,而是寂寞,对游戏不依赖,只是为了丰富生活,莫非也得去“强看病”?……“40小时标准”抹煞“网虫”们的内部差异,将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全都划为“网瘾患者”,将“矫正对象扩大化”,难道不是失之偏颇?
人们“被网瘾”的症结何在呢?依笔者看,是标准制定者“量化”思维的泛滥。许多问题本来应视具体情况综合诊断,没什么定量依据,但为了方便定性,
标准制定者总会制定出量化指标,然后对号入座。比如,“一刀切”地给各地平摊招商引资任务,甚至像湖北汉川那样下“喝酒指标”,要求每年喝酒不得少于××吨。
学者张阂说,将事物差异抹去,主观地将其同一化的方式实质上“除了反映判断者的懒惰,别无意义”。“量化”思维的泛滥,折射出了标准制定者的“懒政”,为执行效率而把事态简单化。
就拿网瘾判断来说,精神卫生学教授杜亚松认为要看几方面:一是要花长时间上网才满足,且时间不断延长,欲罢不能;二是短期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怒等症状;三是除上网外,对其他事物兴趣减少等。可见有无网瘾,得综合分析而不可笼统地裁量,“40小时标准”只着眼上网时间,却不顾其他症状,造成偏差在所难免。
要消弭人们“被网瘾”之感,就必须打破“标准必量化”的僵化思维,以更务实的姿态破解网瘾治疗难题。否则一面是“40小时标准”,一面是公众的质疑与“拍砖”,认知上的分歧使网瘾问题更加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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