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主要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的相对稳定与好转,各国决策者开始关注各项政策对本国未来经济中长期增长的可能影响。在竞争政策领域,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2009年5月欧盟委员会认定英特尔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宣布将对其处以总额高达10.6亿欧元的罚款。尽管欧盟此举是建立在长达数年调查的结果之上,但是选择在此时宣布决定还是耐人寻味。
一般认为,反垄断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欧盟认定英特尔公司通过向客户支付“忠诚度折扣”、向生产商和零售商付费等方式排挤了唯一竞争对手AMD公司,客观上造成消费者丧失了对X86芯片的选择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反垄断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尤其值得注意。
在经济学中,垄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完全垄断,即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垄断竞争,它与完全竞争市场一样,存在着大量的买者与卖者,但不同之处在于,各厂商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异;寡头垄断,由少数几家生产和出售相同或近似产品的厂商组成特定行业。
市场结构不同,经济效率也有着明显的差异。所谓经济效率即是指利用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性。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产量相对来说最高,价格相对来说最低,这意味着在技术水平既定的情况下,资源得到了最充分的利用。因此,完全竞争的市场是经济效率最高的市场,垄断竞争市场次之,寡头垄断市场第三,最差的是完全垄断市场。
保持市场的竞争性对于经济增长的意义还在于:通过传递正确的价格信号鼓励创新和提高生产率;通过优胜劣汰促使企业家改善管理水平;通过构建有效率的要素投入市场以鼓励投资。但同时另有研究指出,垄断厂商可以实行大规模经营,从而有利于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济;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支持厂商从事长期和重大的技术革新研究,从而为技术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垄断竞争厂商和寡头垄断厂商对于产品差异性的重视,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从目前的各种制度设计来看,反垄断的核心并不一定就是要构建完全竞争的市场,而是要更加关注可能限制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等。
所谓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范围内具有能够左右市场竞争或者不受市场竞争影响的市场地位。在英特尔一案中,该公司生产的X86芯片至少在全球占有大约70%的市场份额,但这并不是欧盟对其进行处罚的原因,问题的关键在于,经营者是否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剥削性定价、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强制交易、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和价格歧视等妨碍竞争的行为。
垄断协议作为典型的限制竞争行为,一直是各国反垄断关注的重点。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行为。
作为经济活动的普遍现象,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合并,或者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订立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影响力的情形。可见,控制经营者集中,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持而不是改变现有市场结构。
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形势尚不明朗的情形下,反危机仍然是各国政府的经济工作重心。与此同时,各国也必须尽力确保政府今日做出的决定能为未来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而不会成为新问题的根源,因此,反经济危机的同时不可忽视反垄断。(田 丰)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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