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已成为各地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仅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消协系统就受理有关电视购物投诉472件。昨天,市消费者协会提出建议,应尽快制定电视购物行业管理办法,对严重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黑名单”制,使其在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电视购物行业。
目前,电视购物还未明确行业的主管部门,市消协建议由国家广电管理部门作为该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电视购物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视购物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市消协还建议,设立“黑名单”制,对严重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该行业。制定电视购物行业管理办法应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尽快制定带有强制性的电视购物行业管理办法。明确从事电视购物的市场主体资质及相应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适当提高市场主体入市标准,加大违规成本,严重违规即强制退出。
另外,市消协认为,目前从事电视购物的媒体较多,给日常监管工作带来难度。为此,市消协建议改变电视购物节目随意播放的现状,建立省级专业电视购物频道,不经审批,不得开展此项业务。建立一支有素质、有责任感的专业人员队伍,依据法规做好节目内容的审查把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视购物媒体的常规化监督管理,建立媒体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人员及时予以处罚。同时,对电视媒体自办电视购物业务的,应实行管办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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