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菜、抢车位、买卖人口……随着开心网等社交网站的盛行,基于社交联系的各种游戏也越来越多。最近多家社交网站相继开发推出“黑帮”主题的游戏,帮助玩家体验“江湖”拼杀,感受和黑帮电影里的“大哥”们一样的威风。年轻的上班一族倒乐于在这种刺激中体验快感释放压力,不过学生家长们却有所担忧,在公共网络平台上宣扬“黑社会”的暴力主题,难道不是对未成年人的错误引导?(7月12日北京青年报)
面对社交网站“黑帮”游戏的泛滥,笔者认为, 法律应该对社交网站的“黑帮游戏”进行规范。
开心网等社交网站采用“病毒式”营销手段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这些网站,但“知道”不是目的,“拴住”这些人的心才是目的。所以,“网页游戏”与社交网站相结合的模式应运而生,并且号称“不怕被老板发现”。的确,“老板发现不了”的网页游戏让写字楼的上班一族们欣喜若狂。可是要知道,进入社交网站的除了写字楼的上班一族还有孩子们,我们且不管老板们对职员工作效率是否下降的担忧,先看看这种游戏对孩子的影响:成年人明白诸如偷菜、抢车位、买卖人口的场面仅仅是游戏,甚至可以每天以此来开玩笑,但小孩子懂得这些吗?小孩子的思想还很幼稚,还正在成长期,如果整日沉迷于这些“黑帮游戏”,谁知道孩子们的心态会有怎么样的变化呢?所以,法律必须对开心网等社交网站的“黑帮游戏”进行规范。
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未出现一部成型的针对网络游戏方面的法律,这固然有网络世界变幻莫测不易规范的因素,但更能看出中国法律界应对网络游戏世界手段的滞后。虽然我们对网游虚拟财产、网络分级、网游成瘾这些较复杂的方面还缺乏必要的认识,但类似于“教唆犯”的社交网站“黑帮游戏”的危害已经非常明显了。社交网站的“黑帮游戏”以游戏的名义向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网民鼓吹教唆偷窃、买卖人口、仇杀等行为,这些在目前的网络世界被视为正常,但如果这些内容出现在传统纸质出版物上的话会如何呢?2002年2月日起施行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由此看,假设刊登这些内容的纸质出版物早就会被绳之以法了,但网络世界的“黑帮游戏”却能在网络上大行其道,这不能不说是网络世界的一大怪事。即便有人会说这游戏不是针对青少年的游戏,但在实际上青少年却是社交网站“黑帮游戏”推广的主要对象。
限于条件,目前我们可能无法推出成型的法律,但我们可以完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让这条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的法规发挥他最大的作用。“《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缺憾在于对出版物的界定,很明显这里面的出版物指的是纸质出版物,但是如果我们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这句话改为“以未成年人为对象或者对象中包括未成年的纸质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网络游戏”的话,那他就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对网络游戏的效应了。
我们应该警惕:进入社交网站的并非只有成年人,还有未成年人,所以,法律应该对开心网类社交网站的“黑帮游戏”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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