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让一些准备换购新家电的消费者又兴奋了一把,不仅不用费尽心思去处理废旧家电,最高还可以拿到400元补贴,看上去不失为一笔省力兼省钱的买卖。当然,最吸引消费者的莫过于可以直接申报家电补贴、当场兑付补贴资金,而不必像“家电下乡”那样走繁杂的补贴程序。
不过,精神上的愉悦之后,我们还是得来讨论一下实际可操作性的问题。首先,具体执行“以旧换新”补贴的企业目前尚未落实,不管是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还是家电拆解企业,至今还没有哪家中标。别说是拿到最高400元的补贴了,40元的补贴现在都还没影呢!想必这种现状要得以改变至少还得等上大半个月的时间,虽然“以旧换新”所设定的补贴时间是从6月1日正式开始的。
接着,再来看看补贴上限,《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里面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五大类家电产品的最高只能补贴400元,也就是说,不管你们家的电视机刚买了1个月,还是用了八九年的,反正“以旧换新”补贴不能超过400元上限。当然,消费者也别指望用了八九年的CRT电视机就一定能卖到最高400元价钱,毕竟回收企业也会考虑到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而且,消费者在选购新机时,单次能使用的“以旧换新”凭证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能超过各自对应产品的补贴上限;二是不能超过购买新品价格的10%。
然而,问题似乎还不仅于此。消费者拿着二手电视机的以旧换新凭证能否换购洗衣机或者是电脑等新品?非试点省市的居民何时才能享受到“以旧换新”的政策优惠?很可惜,从最新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我们还无法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的确,十二章六十一条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已力求面面俱到,然而,对于消费者而言,最为关注的依然是能否让手中的废旧家电产品拿到最好的补贴价位,能够更为便捷地享受到“以旧换新”的政策优惠。从这个角度看,国家版“以旧换新”的操作流程还需要更为精简些。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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