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人家的地里“偷菜”,玩家自己很“开心”。这种虚拟的社区娱乐让开心网(kaixin001)火得一塌糊涂。有消息称,截至4月份,其注册用户达到了2000万。
不过,走出虚拟世界,开心网发现,自家蔬菜也正被人“偷”,于是诉诸法律。据悉,北京市二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排名第一的开心网告的是排名第二的“开心网”(kaixin.com),两家网站名称一样,娱乐活动相同。开心网认为“开心网”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持有方千橡公司停止使用此网站名称,并公开赔礼道歉。对此,千橡还没有表态。
事情的原委其实比较简单。一个名叫程炳皓的人去年3月创立开心网,网络域名为kaixin001.com。而千橡集团去年10月购得kaixin.com域名(这个域名早在2000年就已被注册),也弄出个“开心网”。两个“美猴王”终于打起架来。
不过双方对错却不太好明确判断。网络权利主要看域名注册与域名使用,注重的是域名使用。域名注册支持“先到先得”,不认可“抢注”之说。千橡买下域名kaixin.com,这种商业竞争行为是否构成恶意竞争不好定论;网站名称的雷同可能是争议焦点,不过法律在网站名称的独占性界定方面还比较模糊,“开心”是否属于通用词汇,“开心网”是否属于社交网站的通用名称,也还有待明确;网页著作权问题也有不少模糊地带,开心网创新程度究竟有多高?相关著作权有多少?都需要有明确举证,才能获得法律支持。
社交网站(SNS)的现状,就是花果山上住上了一堆猴儿。百度一下“开心网”三个字,可点开的网站多达几十个。但谁能说得清楚,哪里是公地,哪里是私地?哪只猴才是水帘洞的正主儿呢?
这正是这个地盘上最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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