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2万网瘾青少年需治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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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52万网瘾青少年需治疗
2009年08月28日 11:31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广州青少年心灵成长中心·网瘾基地获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8年公布的数据称,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共有网民3.38亿,其中青少年占一半左右。按中国青少年协会2007年的数字,青少年网民中有近10%是网络成瘾者,其中较严重者又占了2%。依此数据推断,广东共有52.59万青少年深陷网络成瘾,需要治疗。

  而近日,有媒体爆出精神卫生专家透露的“每周40小时网瘾标准”,惹来巨大争议。相关网络调查显示,近六成网民不认可此标准。广州精神卫生专家表示,界定网瘾,应遵从症状、时间、社会功能损害三大标准。

  1/6网民有网瘾倾向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大约每6个网民里有1个具有上网成瘾的倾向。网龄在一年以下的网民对网络成瘾的倾向性最强烈。而在该中心发布的另一份报告中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青少年网民数达到1.67 亿。2008年青少年上网时长有所增加,每周上网时间14.6小时,与2007年相比约增加了1.9个小时。

  网瘾还未列入疾病范畴

  记者了解到,有关“网瘾”的界定标准世界上暂无统一规定。去年底,北京军区总医院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有消息称,此标准报批卫生部后,网络成瘾将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而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物质依赖科主任王达平则表示,该标准仅是学术成果,卫生部未通过,因此“网瘾”目前还未列入疾病范畴,可以肯定的是,属于心理、精神问题的一种。

  而广州白云心理研究所、青少年心灵成长中心·网瘾基地主任沈家宏教授则介绍说,根据目前我国青少年网民占总网民比例及患网瘾比例来推算,广东需要治疗的网络成瘾青少年约为52.59万人,“我认为,我国的网瘾诊断标准,可能年底或2年内才能出台,现在并没有统一的法定标准。”

  网瘾界定应遵从三标准

  两位专家均表示,网瘾界定最主要的应遵从三大标准:一是症状标准,看有无出现焦虑失眠、超时上网等;二是时间标准,看上网时长、导致的各种问题是否长时间持续;三是社会功能损害标准,也即必须严重了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王达平表示,第三项是最重要的排除标准,因为现今白领长时使用电脑,但却是为了工作需要,应排除在外,网络争议巨大的“每周40小时网瘾标准” 单单看到一个时间标准。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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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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