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由于在市场上发现由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多款DVD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收录了旗下组合飞儿乐队的歌曲,音乐唱片公司亚洲华纳(北京)音乐娱乐咨询有限公司把万利达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近40万元的经济损失。
华纳音乐表示,飞儿乐队创作的歌曲经过华纳音乐的包装、宣传、推广,在社会上有广泛知名度。2009年,该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家电卖场中发现,由万利达研发生产的多款DVD机中或含有飞儿乐队的歌曲,或随机赠送由万利达自制的含飞儿乐队歌曲的光盘。万利达在并未取得华纳音乐授权并向华纳音乐支付版权费的情况下,长期在市场上大量销售侵权DVD机,擅自将原告享有版权的歌曲做盈利性商业使用,已严重侵犯了华纳音乐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书中,华纳音乐强调,该公司在发现万利达侵权行为后,曾数次发函希望被告能够正视侵权事实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却一直未得到万利达的回应,才将万利达诉至法院。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其实,此案件并非万利达首次吃上侵权官司。就在两个月前,唱片公司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就曾以侵犯录音制作者权为由,将万利达及销售万利达DVD机的销售商国美电器告上法庭,索赔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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