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600898)日前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针对三联集团与国美等的股权拍卖纠纷一案的上诉作出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这意味着高法已经确认了两年前国美曲线竞拍三联商社股权有效,国美作为*ST三联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得到巩固。
2008年2月,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因债权纠纷被强制执行,国美电器通过龙脊岛公司参与拍卖,曲线竞得该股权,三联集团因此失去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地位。
2008年12月,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抓。三联集团乘势向山东省高院递交了起诉书,将国美电器等6家公司告上法庭,指责其违法收购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2700万股权,要求判决拍卖无效,并向国美等被告索赔5000万元。去年3月,山东省高院裁定,三联集团的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
三联集团随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于2009年11月受理了该上诉。直到上周,三联商社发出公告称,最高法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国美电器副总裁、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透露,2009年三联商社将实现盈利,4月10日正式报表公布后,公司将申请摘星脱帽。此前三联商社已经连续亏损两年。
“这个判决结果仅仅说明此案通过民事诉讼的路径不可行。并没有涉及对拍卖结果的判决。”此案的律师表示,*ST三联股权拍卖纠纷案很可能还会继续,这取决于三联集团的选择。本报记者 汪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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