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面板拒绝3年保修属曲解国家法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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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板电视面板拒绝3年保修属曲解国家法规
2010年03月19日 10:0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部分外国品牌以“平板电视不是彩色电视”为由,拒绝对平板电视显示面板等提供3年保修,继该事件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后,昨天,城市消费维权联盟联名上书工信部、质检总局,认为这些厂商曲解国家法规,呼吁将平板电视的显示面板纳入彩电保修主要部件。

  “消盟”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目前的三包规定,显像管、集成电路等彩电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由于三包规定出台在上世纪90年代,平板电视尚未出现,所以未将显示面板列入“主要部件”范围。

  “消盟”认为,平板电视本质是彩电,部分厂商以“平板电视不是彩色电视”为由,拒绝对平板电视显示面板提供3年保修,“实属曲解国家法规,实质是为了绕开国家三包规定,将本该由自己承担的义务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消盟”认为,显示面板价格占到了平板电视生产总成本的6成以上,价格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国家应该明确显示面板属于彩电的主要部件,并尽快将显示面板纳入彩电三包的范围。(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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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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