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屏“缩水服务”被叫板 国家标准或6月出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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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晶屏“缩水服务”被叫板 国家标准或6月出台
2010年03月10日 08:1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3·15来临之际,饱受诟病的平板电视显示屏的质保期限投诉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记者昨日从中国电子视像协会获悉,平板电视售后服务的“行业标准”《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日前正式出台,液晶电视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质保期将延至3年。

  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正在推动这一行业标准上升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

  分析称,这将对目前在市场上进行“缩水服务”的外资彩电企业产生直接冲击。

  液晶显示屏质保期饱受诟病

  “我花了8000多元买的液晶电视,用了一年多,液晶屏就坏掉了”,在番禺仲元中学工作的刘晓兰老师昨日向本报记者投诉,厂家告诉她液晶屏的质保期只有1年,超过这个期限,消费者就要自己掏腰包进行维修。令刘晓兰气愤的是,光是液晶屏,维修费用就高达4000元,“而据我了解,同一尺寸新彩电,现在的市场售价还不到3000元。”她说。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家电卖场了解到,刘老师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很多消费者都反映液晶电视显示屏维修起来费用非常昂贵”,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因此液晶屏质保期长短是消费者在购买彩电过程中极其关注的一个环节”。

  但国内一直缺乏针对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标准,对于液晶显示屏质保期的长短也无一个硬性规定。此前市场上国产彩电企业推动的“3年质保”,更多是企业为拉动销售、取悦消费者的“自发行为”。《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下称《规范》)的推出填补了这一空白。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消费者心目中占有良好品牌形象的外资彩电企业普遍存在“缩水服务”现象,通常以“国际惯例”为托辞,拒绝对显示屏等核心部件进行3年质保。据悉,外资品牌液晶显示屏的质保期目前普遍只有2年,个别企业甚至只有1年。

  最新动向:国家标准今年6月有望出台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向本报记者表示,与外资品牌相比,大多数国产彩电企业目前已经能执行3年质保规范,此次行业标准的出台,变“企业自发行为”为“行业统一要求”,是为了引导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加入这一行业标准的企业,除了TCL、康佳、海信、长虹、创维等外,中国台湾友达、奇美等面板企业也榜上有名。TCL彩电的售后服务负责人表示,上游面板企业的加入,让新的“行业标准”执行起来更有保障。

  郝亚斌还透露,虽然这一行业标准目前只是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正在推动这一行业标准上升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他指出,相关部委目前对这一问题也正在研究,初步草案已经形成。

  另据消息称,工信部最早将于今年6月份,推动《规范》成为国家强制性执行标准。届时,在售后服务方面落后的外资彩电企业,将无法再以“国际惯例”为托辞拒绝执行“核心部件三年质保”的新标准。

  对于行业标准出台后是否改进目前的售后服务现状,一家不愿具名的外资企业昨日表示“会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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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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