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根据山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现的实际情况,山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方式。
据介绍,新的补贴方式为:
一、进一步明确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程序。每县只设立一个补贴资金定点兑付点,统一兑付销售商垫付的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垫付资金,兑付点要按销售商提供的账户在7个工作日内拨出兑付资金。
二、进一步强化了销售商的审核确认责任。销售商需按要求认真审核购买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经审核无误后方可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将产品标识卡原件以及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复印整理,到县财政部门兑付已垫付的补贴资金。
三、进一步简化了农民领取补贴的手续。农民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只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缴纳价款的87%,其余13%部分直接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优惠。补贴资金由销售商垫付,并按程序统一代办补贴资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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