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 财政补贴将可先垫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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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下乡 财政补贴将可先垫付
2010年01月28日 14:5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江门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程序得到进一步简化,目前,江门各辖区将采取先试点后全面铺开的办法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方式,截至2010年4月30日仍不能实行代办申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由县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之前,农民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时,先要自己垫付购买家电全部费用,再办理补贴兑付手续,最后财政部门再将相关补贴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而今后农民在购买家电时,13%的国家财政补贴将直接由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审和垫付,其后再通过相关手续到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申报资金拨付。今后,农民申报补贴,只要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即可通过审核并领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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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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