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财政部披露了2010年家电下乡政策调整方案,拟对彩电、手机限价提高一倍,分别至7000元和2000元,其他7类产品最高限价提高了25%-70%(见右表)。
另外,除现有9类产品外,允许各个省(区、市)可以自主选择增加一种家电下乡产品。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此前家电下乡最高限价较低,限制了农民的选择范围。调整之后,可选的型号和范围得到放宽,可以满足农村市场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在这个最高限价内,企业应该随成本的下降及时降低销售价格,并不等于规定了最高限价就一定按最高价格卖。如果适销对路以后,成本下降了,盈利提高了,也可以低于最高限价卖,把好处让给农民。”财政部预计提高限价后下乡产品的市场份额要占到80%-90%。
张少春还表示,此前国有农场、林场的职工并未纳入家电下乡的范围,明年1月1日起,无论是国有农场还是林场均享受和农民一样的待遇,可以参加家电下乡享受国家13%的售价补贴。(记者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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