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容声电器(以下简称容声电器)家喻户晓,四川格林格电器(以下简称格林格电器)认为容声电器生产的抽油烟机涉嫌仿冒,于是将容声电器和成都一家销售商推上被告席。今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格林格电器要求容声电器销毁侵权专用模具,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
成都企业发现产品被“山寨”
2005年1月27日,格林格电器董事长余泰成带领研发团队,成功研发第一款旋涡式气体过滤器,主要应用于格林格电器生产的“侧吸式”抽油烟机。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5年9月14日依法授予外观设计号,专利号为:ZL200530026981.9。余泰成说,当时市面上油烟机还是以欧式、中式烟机为主,各地商家对侧吸式烟机并不看好。格林格电器通过几年的市场推广,终于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
今年年中,格林格电器在成都航空路一商场发现外型一模一样的抽油烟机。格林格电器的销售总监何君说,他们调查发现抽油烟机是容声电器公司生产。8月18日,格林格电器通过蜀都公证处对“仿冒”产品进行公证。“侧吸式烟机外型我们拥有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能随意以相同或相似的外观制作。”何君说。
格林格告容声涉嫌仿冒
为维护合法权益,9月22日,格林格电器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格林格电器认为,他们享有侧吸式烟机外观设计专利权,任何公司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容声电器制造的“容声CXW-218-D11-L16”仿冒了格林格电器的专利,已构成侵权,要求容声电器销毁侵权专用模具,赔偿经济损失。昨日,记者致电广东容声电器公司,但容声电器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今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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