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向广州市财政局递交投诉书 本月或将再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格力诉广州财政局一案有最新进展,昨日,格力向本报透露,计划今日向广州市财政局提交投诉书,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2151.1887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违法行为”为由,要求对市采购中心给予行政处罚,并对采购负有主管和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格力代理律师谷辽海昨日向本报表示,打算今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投诉书递交给市财政局,另外本月或将再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在记者获得的该份《要求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的申请书》中,格力提出了市财政局应对市采购中心进行行政处罚的5个事实和理由,首先就是认为应“按无效中标采购合同金额处以罚款、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处分”。
按照格力第1项主张“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2151.1887万元中标金额计算,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仅此一项,就被要求承担的行政处罚最多将超过215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是格力继11月2日向天河区法院起诉广州市财政局后的最新维权动作,在2008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一次投标中,广州格力以最低出价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但之后却在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的“复评”中出局,出价最高的一家供应商中标,超过格力报价443.889万元。此后,广州格力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两次均被驳回,遂将维持番禺区财政局处理决定的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目前,格力与广州市财政局的官司还在审判过程之中,但格力显然不满足于该项行政诉讼的结果。
回应:收到投诉再评论
对于格力打算向广州市财政局提出新的投诉,要求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给予行政处罚,以及对负有主管和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广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还没收到相关的投诉申请书。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待看到具体的投诉内容再作回应。 文/记者刘新宇、何颖思、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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