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如6个月未销售将被淘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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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如6个月未销售将被淘汰
2009年11月05日 09:49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财政部、商务部昨日联合下发《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所有中标产品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生产,或6个月内没有实现销售,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据悉,中标企业采取季度考核方式,次季度月初公告上季度考核结果。生产企业按产品类别考核排名,销售企业按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排名。对考核排名后5%的企业给予黄牌警示,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后5%且得分均低于60分的企业,取消其中标资格。

  生产企业如半年内没有销售出产品,销售企业如没有开具发票,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生产企业中标产品未达到投标时确定的标准及要求、以次充好、擅自更换对安全或性能有影响的关键零部件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型号产品的中标资格直至取消该企业的中标资格及下一次家电下乡投标资格,并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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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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