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颁布了《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促进消费,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方式之一。
根据《方案》规定,2009年财政安排20亿元资金,先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有一定基础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9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成熟后在全国推广。补贴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补贴对象一是对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二是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是交旧购新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确定补贴最高上限。回收运输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2009年6月28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七部委共同颁布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试点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补贴对象是凡在试点省、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其中电脑的补贴上限为400元/台。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兑付补贴资金。
补贴对象扩大
相对于“家电下乡”政策,“以旧换新”政策的补贴对象扩大了。“家电下乡”政策主要是针对农民,“以旧换新”政策的不但针对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个人,而且包括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这不仅包括农村,也包括城镇。
相对于农村,城镇拥有更大家电保有量,待淘汰家电存量也更大。在城镇家电拥有率(或渗透率)不断攀升甚至有的接近饱和状态下,采取“以旧换新”政策来促进消费,在策略上是非常适宜的。
相对于农村,城镇的家电流通和服务环节更加的完善,家电价格的市场机制较好。未来试点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招投标主要是选定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由于涉及家电节能环保的政策指导倾向,以及补贴为政府财政补贴,在获得“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家电型号上可能将有所选择;而在家电价格上并不宜事前通过招标来核定价格,家电价格变动较快,以市场机制定价更合适。所以,“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这并不排除家电厂商和零售企业在补贴前给予的各种打折和其他优惠活动。
所以,“以旧换新”政策在试点省市试点成功后,将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将更加有效地促进城镇地区的家电消费,尤其是对于淘汰更新更快的电脑。
刺激电脑销售
目前,2008年我国城镇家庭的电脑、彩电、冰箱、空调和洗衣机的渗透率分别为59.30台/百户、132.90台/百户、93.60台/百户、100.30台/百户和94.70台/百户,以大约2.08亿户城镇家庭计算,城镇家庭拥有以上5种家电的保有量约为10.02亿台。如果以10%的待淘汰率计算,待淘汰的家电存量约为1亿台。
以2008年我国城镇家庭电脑59.30台/百户的渗透率估算,城镇家庭用电脑的保有量约为1.24亿台。但和其他电器不同的是,城镇企事业单位也拥有巨大的电脑存量,存在着更多的待更新的电脑。目前,城镇社会从业人员约为3.02亿,估计城镇企事业单位约拥有1.21亿-1.36亿台电脑,略高于城镇家庭用电脑的保有量。那么,合计城镇的电脑保有量约为2.37亿-2.52亿台,以10%的待淘汰率计算,大约存在有2368.40万-2519.45万台待淘汰的电脑存量以准备“以旧换新”。而且,电脑的淘汰更新率比其他电器更高,这种待淘汰的电脑存量每年都会存在,相对个人用户,企事业用户对于电脑厂商来说,更具有主动营销的潜力。如果未来在政府和商家的积极宣传和营销下,每年约有50%的待淘汰电脑去实现“以旧换新”,那么,每年国内市场可增加约1184.20万-1259.73万台电脑的销量。
所以,随着“以旧换新”试点成功,未来“以旧换新”在全国范围全方位的施行,以及电脑厂商的主动积极推进,预计“以旧换新”政策将更大地刺激国内市场的电脑销售。陈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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