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 周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环保部举行了《条例》系列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呼吁全社会规范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仪式上表示,中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2008年,中国电视机产量为9015万台,冰箱4600万台,洗衣机3900万台、空调6850万台、电脑13800万台,移动电话6亿部。据估算,目前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量数以千万台计。
然而,中国一些地区还存在为数众多的手工作坊,他们为了追求短期效益,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随意排放废气、废渣、废液。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为解决上述问题,同时更好的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铜、铝、铁、塑料等宝贵资源,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管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制度等,并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内容。
张力军说,在世界环境日举办这一活动,是对中国主题“低碳减排 绿色生活”的最好诠释。
据悉,为纪念世界环境日,环保部近日举办了一系列的活动。昨日,2010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在北京召开,环保部长周生贤出席活动,并为“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项目的代表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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