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士康员工黄某偷盗本宿舍同事3台手机,并将手机藏于租住的出租屋内,出租屋综管员协同警方将其抓获。
5月7日上午,观澜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章阁综管站塘前组综管员刘武强接到章阁警区电话,让其协助调查富士康员工黄某。据民警介绍,黄某是湖南人,在鸿观科技园富士康集团上班,富士康科技集团保安队怀疑其在富士康宿舍偷窃同事3部手机。
刘武强迅速协同民警到章阁综管站办公室电脑系统上查询,得知黄某居住在塘前新村永航路66号809房。刘武强和民警立即核对走访人员登记册,并到66号出租屋向房东了解情况、查看租赁合同,民警还调阅该房屋三个月来的监控录像,得知其跟女朋友一起居住,经常在晚上11时左右才回居住地方。民警告知房东不要声张,并密切注意此人动向,并安排刘武强一直在66号房周围走访巡逻。
晚上11时过后,黄某回到住处,等候多时的刘武强立即发出通知,11时15分,警区联防队和富士康集团治安队赶到,一起上楼将黄某抓获。经警方讯问,黄某对偷窃宿舍同事3部手机一事供认不讳,并如实上交了赃物。 本报记者夏献法 通讯员陈明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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