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用网络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遭判刑9个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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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法分子用网络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遭判刑9个月
2010年04月02日 10:46 来源:深圳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网络和电信业等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行政管理、金融、电信等社会公共领域收集和储存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为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其牟取非法利益。皮某通过网络途径非法获取他人信息19万余人次,终于获得法律的严惩。昨天,记者从罗湖检察院了解到,皮某因犯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

  自2009年春节开始,皮某利用网名分别为“广东债务”、“南方航空”、“南方”、“一手”的五个QQ号码,在互联网QQ调查群中发布可提供航班信息、出入境信息、户籍资料、个人信用报告等,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信息。当谢某等人表示意欲购买信息后,皮某便通过QQ调查群,向其他人员购买相关信息,其后再转卖给谢某等人,并牟利数千元。

  2009年11月,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皮某抓获归案,并缴获其用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电脑主机等物品。经查明,皮某使用的电脑主机中含有车主信息资料约计6.7万余人次,全球通深圳VIP客户信息资料约计6万人次、贵宾VIP数据客户信息资料约计6.5万余人次。(记者 于瀛 包力 通讯员 李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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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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