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ad抄袭?深圳厂商称很“相似”不排除起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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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iPad抄袭?深圳厂商称很“相似”不排除起诉
2010年02月03日 09:23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核心提示:深圳一家生产平板电脑的公司宣称,苹果的iPad抄袭其品牌外观设计,不排除对苹果提起诉讼,业内人士认为可笑,律师认为有了专利方可行,这是商家的炒作还是偶然的巧合?山寨潮流已让国人对国货失去独创性的信任了吗?

  1月27日,美国苹果公司在发布最新产品iPad。

  近日,国内外多家媒体报道,深圳一家生产平板电脑的公司宣称,苹果公司的iPad抄袭其品牌外观设计,不排除对苹果提起诉讼。

  没有说侵权,但是很“相似”

  昨日下午,该公司董事长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没有说过苹果iPad抄袭、侵权,只是它与该公司去年推出并申请专利的P88“长得相似”,所以公司目前还在考虑是否要起诉。

  “只有儿子像老子,没有说老子像儿子”

  据了解,这款与iPad“长得相似”的P88一度被认为是“山寨”了iPad,但吴小龙告诉记者,公司早就推出了P88。

  “只有儿子长得像老子,哪有老子长得像儿子的?”

  专利还未申,已投入五六百万

  他告诉本报记者,公司拥有一个二三十人的研发团队,2009年5月开始上项目,6月自主研发出了多款平板触摸手写电脑,并在国内申请了外观专利,目前还未获得授权,投入研发资金约五六百万元。

  产品多次在国外参展

  此后,公司携P88曾到国内外的哈洽会、德国柏林IFA国际消费电子展、美国拉斯维加斯电子CES展、东盟电子展等参展,反响很好,订单量很大,但具体数字不方便透露。

  ¥3888>$499国货贵过洋货

  他说,P88在美国销售情况还可以,在深圳华强北也可以买到,零售价3888元,比iPad的功能更强,价格比苹果的499美元(约3400元人民币)要高。“我们有两种配置,苹果的配置比我们的便宜。iPad推出肯定会对我们的市场造成冲击。”

  续航能力远不如iPad

  据了解,P88的重量要超过iPad,电池续航时间仅有1个多小时,与苹果所称的iPad有10小时的续航时间相去甚远。但这两款产品都采用了触摸屏和黑色边框设计。此外,两款产品的大小也非常接近,P88为10.2英寸(约26厘米),iPad为9.7英寸(约24.6厘米)。

  是否起诉未定只讲事实不炒作

  “我没有说它抄袭、侵权,只是说它跟我们长得相似,所有网民都这认为苹果这个(iPad)跟我们的(P88)是一样。”吴小龙说,是否起诉还将由公司法务部讨论后决定,但即使苹果iPad不进入中国市场,也不排除到美国起诉苹果。据其介绍,该公司共有两三百名员工,法务部有两三人。

  该公司是否在炒作?吴小龙笑着说:“炒作不炒作,要以事实为根据,没有事实根据怎么炒也炒不出来?我不太明白什么叫炒作,我文化素质比较低。”昨天,吴小龙接受了10多家媒体的采访。

  业内人士:

  乔布斯看到消息,会觉得是笑话

  “平板电脑是行业趋势和潮流,很多分析师都预测2010年的热点是平板电脑,很多大的厂商也都有同样的判断。”爱可视数码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市场部公共关系经理陈俊红关注到了这一新闻,她认为苹果的每代产品都会赢得市场的很多期待,很可能有企业利用媒体、公众对苹果的期待、关注度来炒作。“如果乔布斯看到了这个起诉的消息,肯定会觉得是个笑话!”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平板电脑来说,真正关键的内容不在外观,抄袭外观本身就“很搞笑”,何况苹果iPad的外观也被很多体验着认为不够好看。他说,业内一般认为,平板电脑的真正关键在于用户体验好不好,包括运行速度、功耗等等方面都有很多技术门槛。

  律师:

  获得专利授权方可起诉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黄智勇告诉记者,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不管外观设计在平板电脑中是否重要,都是获得保护的。原则上来说,如果外观一模一样,肯定侵权;如果构成相似,也构成侵权;不构成相似,就不构成侵权,但是否构成相似是一种主观判断,不同的法院甚至都可能做出不同的判决。

  由于该公司申请的专利并未获得授权,所以并不享受专有使用权,而要等到获得授权后才有专利权,那时候才可以起诉。在已申请专利而未获得授权的这一时间段,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可在获得专利权后起诉时追讨这段时间内的专利使用费用,或者提前通知对方自己已有相关专利可能起诉。

  此外,由于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且该公司并未在美国申请专利,所以该公司申请的专利只保护其在中国大陆法律所及地区的权利,不保护其在美国的权利,到美国起诉对方没有足够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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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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