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一月二十六日电(朱晓颖)“目前,中国网络虚拟货币市场规模每年以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增长,因此虚拟财产物权化、设立网络‘黑匣子’很有必要,运营商创建游戏时可存储玩家ID及装备编号等数据,这些可作为法律物证,做到‘谁侵权谁赔偿’”。今日下午,在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间,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陆岷峰作出如上表示。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报告,截至二〇〇九年,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超百分之二十五,中国网民数量超三亿人、居世界第一。其中,网络游戏用户数超过六千万人,付费网络游戏用户数超三千七百万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规模达数百亿元。
近年来,由于虚拟财产不能实体化,不少玩家在虚拟财产遭受侵害时连带造成实体经济损失,却无法维权。对此学术界争论已久。去年六月,文化部、商务部等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首次明确了虚拟货币的定义,规定同一家企业不能同时从事虚拟货币发行和虚拟货币交易,同时也规定了虚拟货币不得购买实物。
陆岷峰认为,中国应尽快设立专门的《网络经济法》,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其他合法财产”,或将网上购买交换行为视为“消费行为”,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范围、关系主体、客体、内容、虚拟财产合法取得方式、侵权方式、责任赔偿方式等,从而维护玩家个人权益。
他还建议,在中国信息产业部下直接设立一单独机构,专门从事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每次虚拟交易发生时数据要先上传于此,经过审查无误后才可成交,如是可减少黑客造成的虚拟财产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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