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委员会”成立 120家会员签署自律宣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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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版权委员会”成立 120家会员签署自律宣言
2010年01月21日 08:0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昨天下午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发起成立了“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首批加入委员会的120家企业联合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承诺规范网络使用传播作品的秩序。

  新闻出版总署称,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筹建中国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为互联网行业著作权保护工作搭建一个平台。

  这也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出现以联盟形式声讨和反对视频网站盗版行为后,版权主管部门首次以官方身份对此问题进行表态。昨天有业内人士表示,主管部门的正式介入,对于改善目前网络视频版权领域内相对混乱的现状将有本质性帮助。

  在视频盗版问题上一度“势同水火”的搜狐老板张朝阳和优酷老板古永锵昨天同时出现在了发布会现场。前者作为代表宣读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后者作为120家企业的唯一代表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联合采访。

  张朝阳昨天表示,中国互联网在发展十几年来已经形成不少行业自律,但因缺乏强制性,自律不够,时常有侵权发生。“企业不应将侵权归罪于用户和技术问题,这需要企业的态度”、“针对视频版权侵权案件,仍需要采用诉讼来解决”。

  古永锵在接受联合采访时回应称,优酷在版权内容保护和版权认证认领相关技术的开发方面推出新合作机制,通过该系统优酷会全面屏蔽不符合版权认证的视频内容。

  - 声音

  张朝阳(作为代表宣读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自律缺乏强制性,时常有侵权发生。针对视频版权侵权案件,仍需要采用诉讼来解决。

  古永锵(作为代表接受中央媒体的联合采访):通过新系统优酷会全面屏蔽不符合版权认证的视频内容。

  【备注】包括搜狐在内的互联网视频反盗版联盟曾起诉优酷网48部影视剧侵权,去年底,法院一审判决其中47部侵权,优酷网赔偿原告45万元,另外一部未认定侵权。 (记者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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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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