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谷歌“侵权门”事件,终于等来了谷歌方面的“接招”。在去年11月18日中国作协发出维权通告之后,谷歌方面经过几次拖延,于近日向中国作协回函。在这封不到700字的回函中,谷歌显示了出了其对中文的运用水平。这封看似道歉的回函,引发的却是对谷歌更大的不满。
一、这事跟我没关系
谷歌在回函中这样写到:“在美国,通过美国的图书馆扫描收录的在版权保护期内和公共领域的图书,这里面有部分是中国作家的作品。对于这部分在美国与我们有合作而扫描的在版权保护期内的图书,谷歌是为了提供检索服务才扫描收录了这些图书”。
按照谷歌的说法,这件事情跟谷歌几乎无关,谷歌是“代人受过”,中国作家们找错了人,应该去找美国的图书馆。再进一步,就是找美国图书馆也没啥用,因为这部分被扫描的图书“在美国与我们有合作”。
二、目前显示的内容无需得到授权
谷歌在回函中这样写到:“根据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只显示三条小片段的摘要。我们同时提供用户可以通过书店或者图书馆获取此书的链接。只有在谷歌有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显示图书的任何一整页内容。”
按照谷歌的说法,因为只显示三条小片段的摘要而没有显示一整页的内容,因此谷歌无需获得授权。至于链接到哪家书店或者图书馆,则是谷歌自己的事情了。
三、这种做法在美国就没事
谷歌在回函中这样写到:“由于最初的认识不同和对中美两国版权法律制度的不同了解,我们的行为引起了中国作家的不满。经过最近几个月的谈判和沟通,我们的确认为我们与中国的作家的沟通做得不够好。谷歌愿意为此行为向中国作家表示道歉。”
这是谷歌唯一表示歉意的一段话。但是这个歉意的表达却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因为中美两国版权法律的不同而导致的认识的不同。不可否认,中美关于版权的法律制度不尽相同,但是,谷歌似乎忘记了,谷歌这一套在美国并没有行得通。因为图书扫描的事情,谷歌和美国的版权方已经打了4年多的官司,至今尚未彻底了结。而且,谷歌图书馆在全球普遍遇到了版权纠纷,如此一来,谷歌不仅没有摘清自己,反倒是把美国的版权法律制度给奚落了一番。
基于上述几项表述,谷歌的道歉自然仅仅是针对“我们与中国的作家的沟通做得不够好”。全部回函中,丝毫见不到“侵权”二字,仅有的一句道歉,因为“沟通做得不够好”而道歉。一般而言,沟通都是相互的,中国作家是否也应该因为“沟通做得不够好”而道歉呢?
四、希望中国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谷歌在回函中这样写到:“此前,谷歌已提交了扫描收录中国图书的初步清单,应文著协的要求,正在加紧整理最完整的清单。需要说明的是,这是谷歌没有先例的特殊措施,我们希望中国作家能从谷歌的这个行为当中看到谷歌解决中国问题的诚意。”
在回函即将结尾之时,谷歌终于掩饰不住自己了。这段话无非就是告诉中国作家,“我做得已经可以了,已经给中国作家破例了,算很给面子了,你们差不多就行了”。
谷歌的这篇回函,可谓是绵里藏针。不过,这里面的针,最终扎到的估计还是谷歌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即便是中国作协答应,估计很多中国作家也不会答应,毕竟,在被侵权的中国作家中,中国作协的会员只是少数。
谷歌这种“我没错,但是我可以道歉”的逻辑,如果都能被接受,那只能让世人笑话中国作家们,不是“无理取闹”,就是“不懂中文”了。
来自文著协的最新消息,本定于12日下午举行的谷歌与中国文著协第四轮谈判,被谷歌于12日上午的一个电话通知取消,至于取消的原因,谷歌并没有向文著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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