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数月之前,本报曾经对市面上的互联网电视进行了试用,发现它们的网络功能极其有限,难孚所望。不过,近日长虹宣布将在明年全面停产旗下32英寸及以上的非互联网电视,而此前TCL也宣布停产40英寸以上的大屏非互联网电视,于是互联网电视又一次进入我们的视野中。
互联网功能成卖场宣传重点
在11、12月份,TCL以及创维、长虹纷纷全国联动进行互联网电视的促销活动。除了销售人员的大力推荐外,这些厂商也都在卖场门口设立了专区进行宣传促销。例如,仅在时尚电器鸿福店门口,这三大品牌就都出样促销过。
来到卖场的电视销售区时,销售人员也往往会重点推荐这些带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视。记者在卖场看到,TCL目前不仅有着26英寸的互联网电视,也有着65英寸的互联网电视,这种产品形态的丰富意味着,厂商们开始看好互联网电视的巨大潜力与可能的激烈竞争,也因此将网络功能作为电视的标配功能。
与此相对应的则是来自奥维咨询公司的统计数据:今年1月份,互联网电视占平板电视的比重只有1%,到7月份则达到了5%,即单月销量约10万台。此外,互联网电视的零售额已超过彩电总量的10%,市场规模可能超过300亿元。
但即便各方都极其看好互联网电视,但在东莞卖场,消费者依然还是看的多但买的少。而根据来自卖场的销售数据,尽管增速明显,但毕竟由于基数过低,互联网电视的市场份额依然较少。
政策或成发展障碍
在数月前,本报就已报道说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互联网电视还是只能上特定的合作网站或者是厂商自己打造的内容平台,比如像长虹的乐教、创维的酷开等。只有相关的用户才可以进入这些平台,且平台之间几乎无法互通,更谈不上自由的浏览网络。
但网络浏览毕竟是技术可以解决的问题,但来自政策的障碍却很可能让它们夭折。夏普曾经推出了第一款以BT下载为主打功能的互联网电视,但在BT网站被大片关停整顿的今天,它的发展显然十分尴尬。不只是这款产品,早在今年8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就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电视厂商必须拥有许可证方可涉足互联网功能。尽管工信部与广电总局多方讨论,厂商们也对结果乐观无比,但只要一天不出结果,这些互联网电视的头上就始终悬着一柄剑。
记者观察
电视被网络融合更易实现
尽管厂商们对于互联网电视信心十足,但也有消费者则认为电视的网络化路途尚远,但网络的电话化则几乎可以立即实现。供职于南城一家IT公司的赵建铭表示,早在两三年前,他就已经开始用电视卡插入电脑直接躺在被窝里看电视。因此,网络的电视化面临的问题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技术门槛,要么增大笔记本的显示屏,要么直接另接入一个大显示器。
赵建铭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想法,既然电视的网络化目前极不成熟,为什么不能够直接使用笔记本接受电视信号,而这一点早在数年前就可以轻松实现。
阻碍电视网络化的另一个因素在于,与相对成熟的ADSL宽带相比,电视宽带的带宽确实让人无法忍受,而这显然是影响网络电视进行浏览下载的致命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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