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高举维权大棒的互联网公司搜狐,再次遭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尴尬。昨日,搜狐遭到国家广电总局影视制作中心起诉,原因是因其涉嫌侵犯影视剧版权。
昨日,广电总局电影制作中心对起诉搜狐一事介绍,该中心依法享有电影 《周恩来万隆之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搜狐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搜狐网站中直接向用户提供该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同时登载了大量商业广告。据悉,广电总局电影制作中心要求搜狐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
对此,一位搜狐公司宣传人员表示,目前搜狐手中也有电影《周恩来万隆之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只是购买渠道与广电总局电影制作中心不同。
昨日,知情人士透露,进入12月,搜狐将陆续面对来自国内视频网站优酷网、央视电影频道等多机构的集中起诉。而在早前,搜狐因盗版多部影片,向网尚、天海川分别赔偿15000元、19800元。
搜狐再被起诉,似乎预示着“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名存实亡。就在3个月前,搜狐与激动网、优朋普乐、网尚等多家公司联合发起了上述联盟,称将对优酷、土豆、迅雷等主要视频网站1000余部被盗版侵权的国内影视剧进行取证保全。
但在“宣言”尚未有进展时,联盟发起人之一的搜狐却频频被同行揭底。
日后,该联盟成员之一网尚对另一成员优朋普乐发起诉讼,获赔百万元;近期搜狐因盗播电影《蝴蝶飞》一案二审判决裁定,搜狐赔偿网尚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而这也被业内人士暗指为联盟分赃不均将以闹剧收场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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